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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房三子張國政狀告張榮發基金會 北院指董事委任關係仍存在
航運大王張榮發過世後,兒子們對他遺留龐大財產對簿公堂,張榮發基金會也是訴訟爭執的焦點之一。(圖/報系資料照)。
已故航運大王張榮發的三子張國政,不滿張榮發基金會的董事會結構,向台北地院提告,請求確認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董事張國華及張國明等人,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台北地院則認定,去年3月9日基金會對14名董事及董事長的委任關係合法,昨天駁回張國政的請求,還可上訴。
北院指出,張榮發基金會在張國煒辭任董事後,第11屆董事剩鍾德美等14人,但因董事間對於董事選舉方式意見分歧,導致董事會遲未能以特別決議方式改選次屆董事,基金會曾數度發函教育部,請求許可改以普通決議改選,當時張國政並沒有爭執。
至於教育部去年2月5日發函給基金會一事,北院認為是基於實現其評估是否依《財團法人法》規定,許可改以普通決議之行政目的,促請基金會召開董事會,這是行政指導性質,並非行政處分,也不是解任董事。由於張國政沒有提出其他證據,能證明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因此判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