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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未禮讓消防、救護車違規件數 去年相較前年暴增2倍多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未禮讓消防車、救護車或警備車的違規件數逐年增加。(圖/交通局提供)
近期熱播的電視劇「火神的眼淚」,描述消防人員救災情況,劇中有救護車與未禮讓的車輛發生碰撞的情節,引起大眾熱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未禮讓消防車、救護車或警備車的違規件數逐年增加,去年相較前年暴增2倍多,案件達21件,違者將被處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裁決處統計,新北市未避(禮)讓消防車、救護車或警備車的違規件數逐年增加,2018年6件、2019年9件、2020年暴增至21件,而今年截至4月已有2件違規。裁決處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得處罰鍰3600元,並且吊銷駕照,若致人受傷或死亡,最高可處9萬罰鍰。
交通局指出,疫情嚴峻,救護車載送病患頻繁,經常穿梭大街小巷;日前有駕駛人開車行經路口因未避讓救護車,遭員警當場舉發,駕駛人不服提出申訴,但法院認為民眾已聽聞救護車警號,仍冒然穿越路口,明顯有「不立即避讓」的違規事實,判處須繳納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當駕駛人聽到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備車等執行勤務緊急車輛的警號,應避開至右邊路側或相鄰車道,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併駛或超越;當救護車或消防車等執行勤務緊急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若車輛已進入路口,應駛離至不妨害救護車行進動線的地點,而未進入路口車輛則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妨礙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