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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公布「居家快篩試劑使用指引」 快篩完若呈陽性必須這樣做

居家快篩試劑 新冠肺炎 食藥署
(示意圖/張文玠攝影)

(示意圖/張文玠攝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9日)公告,新增本土確診案例127例,1例境外移入,確診個案中新增20例死亡案例。為擴大採檢能量,指揮中心引進居家快篩,最快將於下週抵台,食品藥物管理署19日公布「民眾使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指引」,提供民眾在使用居家快篩試劑前參考。

食藥署表示,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可從醫療器材販賣業者,如藥局、藥妝店、便利商店等店家購得,民眾購買前,請務必確認產品名稱是否有「家用」、包裝有「防疫專案核准製造第XXXXXXXXXX號」或「防疫專案核准輸入第XXXXXXXXXX號」等字樣,同時確認產品效期是否在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內,並依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如果自行檢驗結果為陽性時,請立即與當地衛生局聯絡,或撥打1922;非居家隔離且非居家檢疫者,若測出陽性,必須立即戴上口罩,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儘速至鄰近的社區採檢院所進一步檢測,「並將使用過之採檢器材用塑膠袋密封包好,一併攜帶至社區採檢院所,交予院所人員」。

食藥署提醒,如果民眾已經出現嚴重肺炎症狀,就不宜使用居家快篩試劑,應配戴醫用口罩,儘速前往醫療院所就醫。食藥署重申,由於家用試劑可能出現偽陰性或偽陽性情況,仍要以「PCR核酸檢測」作為最後確診之依據。

民眾若對居家快篩試劑可提供諮詢之藥局清單、查詢快篩試劑產品核准名單以及其他疑問,可至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 > COVID-19 防疫醫材專區 > 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專區查詢。

居家快篩試劑 新冠肺炎 食藥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