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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艙長不滿調地勤 遠航違法調職遭判給付資遣費

遠東航空 客艙長 地勤 資遣費
遠東航空遭前負責人張綱維掏空而停飛,但長年的訴訟糾紛仍持續不斷。(圖/本報資料照)

遠東航空遭前負責人張綱維掏空而停飛,但長年的訴訟糾紛仍持續不斷。(圖/本報資料照)

遠東航空已因負責人張綱維涉掏空而停飛,但長年的訴訟仍持續,遠航張姓及王姓客艙長被公司連續調職,從空服員變成地勤,2人終止勞動契約並提告求償;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判決遠航敗訴,須賠償張姓及王姓客艙長各29萬多元,並須給付飛行加給1萬多元,全案確定。

不過遠航因張剛維掏空已經停飛,且負債累累,還積欠房屋稅、健保費、機場服務費、勞工退休金共9000餘萬元,張姓及王姓客艙長能否拿到償金有待觀察。

張姓及王姓客艙長提告主張,她們2010年受僱遠航擔任空服員,2014年5月升任為客艙長,隔年遠航基於維護長官尊嚴、打壓報復她們,將她們調為空服員,第2次調職再將她們職務變更為地勤工作的運務員。2人主張遠航違反勞動契約,要求依勞基法終止契約,且公司須給付資遣費,及飛行加給差額等。

一審駁回張、王的請求,二審改判遠航敗訴,認定2次調職違反勞基法,判遠航須給付張、王資遣費各29萬0270元、29萬5780元,還須給付飛行加給1萬多元,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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