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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眾議員外委會通過「老鷹法案」 研議我駐美代表處正名「台灣」

老鷹法案 駐美代表處 友台 惠台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說,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老鷹法案」,內容包括先前多項友台法案。(圖/外交部提供)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說,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老鷹法案」,內容包括先前多項友台法案。(圖/外交部提供)

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在美東時間7月15日審議通過「老鷹法案」,內容納入先前分別由不同議員所提出的友我法案,強化台美夥伴關係,除了支持台灣的國際參與外,也要求美國官方研商將我駐美代表虎正名為「台灣駐美代表處」。外交部表示,將與美國國會與行政部門合作,持續關注該項法案的後續進展。

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審議通過由民主黨籍的外委會主席米克斯(Gregory Meeks)的「確保美國全球領導地位及參與法案」(Ensuring American Global Leadership and Engagement Act,簡稱EAGLE「老鷹法案」),該項法案的最新修正版本除包含強化台美夥伴關係、支持包括台灣在內的印太區域夥伴關係等文字外,也納入先前分別由不同議員所提出的友我法案。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說,「老鷹法案」包括強化台美官員交流互動的「台灣學人法案」(Taiwan Fellowship Act);「台灣外交檢討法案」(Taiwan Diplomatic Review Act)要求美國國務卿與駐美代表處諮商,將我駐處名稱更改為「台灣代表處」的;「台灣和平及穩定法案」(Taiwan Peace and Stability Act)支持台灣國際參與、擴大台美經貿關係及強化台灣對外嚇阻;以及「台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 of 2021)進一步強化《台北法》(TAIPEI Act)。

外交部表示,誠摯感謝美國國會自今年初開議以來,不斷透過提出法案等各項友我作為,採取具體行動展現對台灣跨黨派的強勁支持,積極推動深化台美關係的相關倡議;外交部將持續關注該項法案的後續進展,並與美國國會友人及行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繫,以持續穩健深化台美合作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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