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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綜合

蘋果西打產線汙染害客腹瀉 負責人要員工「目測」挑良品出貨逾千箱

蘋果西打 大西洋飲料公司 食品安全法 食品汙染
蘋果西打2018年被顧客發現有變質現象。(圖/王永泰攝)

蘋果西打2018年被顧客發現有變質現象。(圖/王永泰攝)

台灣老牌飲料生產商大西洋飲料公司生產的「蘋果西打」,2018年爆發酵母菌汙染事件,許多消費者發現飲料2公升包裝瓶內,有不明沉積物、聞起來有明顯酸味,還有人喝了之後因此拉肚子。新北地院審理此案認定,時任該公司負責人孫幼英、廠長黃換青疏忽,未注意原料槽有微生物孳生,甚至在接獲民眾檢舉後,還持續生產,因此今以《食品衛生管理法》判處孫幼英6個月徒刑、黃換青4個月徒刑。其中黃男獲判緩刑2年,必須支付10萬元於公庫。

2018年6月間,許多消費者發現2公升裝的蘋果西打內有不明沉積物、口感也有酸敗的臭味,更有人喝完之後出現腹瀉症狀,因此向新北市、桃園市衛生局檢舉,或客訴太平洋食品飲料公司。根據了解,當時的相關投訴案超過100多件,不過大西洋飲料公司卻沒有通報衛生局。

大西洋飲料公司前負責人孫幼英。(圖/王永泰攝)
大西洋飲料公司前負責人孫幼英。(圖/王永泰攝)

檢方還查出,當年7到9月消費者陸續退貨超過72萬瓶蘋果西打後,當時的負責人孫幼英竟然指示黃男,要求員工以「目測」方式挑出相對澄清,看似沒有問題的蘋果西打,將其重新包裝後出貨給下游廠商,檢方統計被依此方式出貨的飲料約有1000多箱;檢方因此以涉犯《食安法》將孫、黃2人起訴。

法官審理後指出,大西洋公司從2018年6月接獲消費者投訴後,7至9月仍然生產共218萬多瓶2公升裝的蘋果西打,並且分銷到各處通路,認為孫、黃2人沒有秉持良知和誠信經營、注意品管的義務,明明接獲客訴,卻未積極詳查汙染源,僅僅只是消毒了事,造成許多消費者身體損害。

此外,法官也認為,孫幼英身為負責人,但是辯詞卻避重就輕沒自我檢討,欠缺具體的悔過態度,因此《食安法》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規定,判2人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後因黃男犯後態度良好,因此獲輕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2年,但須支付國庫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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