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王鴨肉店少東嗆女外送員「等毛長齊再講話」 一審判決出爐
富王鴨肉店王姓小老闆嗆女外送員「等毛長齊再講話」事件,台中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王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圖/資料照片)
中市富王鴨肉店的王姓小老闆以「是沒有被人打過」、「破查某」、「等毛長齊再講話」等不雅字眼嗆女外送員,遭網友撻伐引發軒然大波。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結,法官以王男與張女發生糾紛,不思理性溝通解決,竟以加害身體之事恐嚇、公開以不雅言語貶抑,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26歲王男是富王鴨肉專賣店的負責人,今年1月2日上午11時許,張姓女外送員前往取餐時,向店家表示,已等候多時,詢問還要多久可取餐,並質疑店家拖餐。豈料,王男竟回嗆「不爽就不要做」、「跩什麼」、「破查某咧」、「沒有被人家打過是不是?」、「毛長齊了再出來講話喔」等語。
張女不甘心受辱,在網路發文,PO出行車紀錄器錄下的事發現場影像,並怒向警方提告。此事曝光網友群起激憤,譏諷王男為「毛齊哥」、譴責撻伐富王鴨肉店,延燒7天後,王男出面鞠躬道歉。事後,店家貼出「頂讓」紅單暫先收攤,日後另找店面營業。
檢察官認為,王男恫稱「在路上就不要被我遇到」、「沒有被人打過是不是」等語恐嚇,使張女心生畏懼;並在眾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場所,辱罵「破查某咧」等語涉犯公然侮辱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同一行為觸犯2罪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論處。
此外,張女指控,王男當時揚言要將案發經過PO上網,並以「你想紅,我會讓你紅」、「來啊,你要紅是不是」等語涉及恐嚇罪嫌,但王男否認,而張女也未提出相關證據,檢察官認為,此案張女是因久候外送餐點,而與店家發生口角爭執,雙方熟是熟非恐有不同看法,難以張女片面指述就認定恐嚇罪成立。
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審結,法官以王男因與外送員張女發生糾紛,不思理性溝通解決,以加害身體之事恐嚇對方,使張女心生畏懼,並公開以不雅言語貶損對方社會評價,實不足取,審酌王男素行尚佳及坦承犯行等犯後態度,判處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