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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洋配」私接代言恐違法 財政部次長:2人具公務員身分、由銓敘部認定
王齊麟和李洋在東京奧運抱回台灣史上首面羽球奧運金牌,悠遊卡公司順勢推出「麟洋配悠遊卡」,卻讓2人陷入違法風波。(圖/翻攝自IG/leeyang0812)
在東奧勇奪羽球男雙金牌的「麟洋配」李洋、王齊麟,隨著比賽結束,人氣水漲船高,悠遊卡公司也看中2人的高人氣,推出2人親自授權的「麟洋Taiwanin悠遊卡」,不過他們受限於《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兼職」的規定,2人任職的土地銀行竟還是「看報紙」才得知2人代言一事,經紀人吳宜倫私接代言恐害他們違法,對此,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也做出相關回應。
土地銀行發出聲明表示,目前土地銀行、財政部、銓敘部都已在為麟洋接代言的問題如何解套來努力,希望經紀人吳宜倫能站在麟洋的立場,未來若有代言需求,也盼吳宜倫可以和土銀聯絡並由土銀出面代為處理,較無觸法問題。
經紀人吳宜倫稍早也在臉書PO文指出,肖像權屬於個人財產,授權部份是屬個人意願,「在政府還沒有更好的解套方式時,我們也只能在合法的範圍內。」
另外,財政部次長李慶華25日下午也表示,王齊麟與李洋是土地銀行的正式行員,具公務員身分,因此要依照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來走,全案將交由銓敘部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