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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慶527.9億遺產 最後一筆分配和解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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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神王永慶過世後大部分的遺產已分配完成,但存在渣打銀行的1億1485萬元還未分配,遺囑執行人、因前大法官戴東雄及律師請求分割遺產,遭台北地院駁回後,提上訴,但在今年7月30日和解,撤回起訴,此部分官司落幕。
戴東雄及許進德以王永慶的繼承人,王文祥、王貴雲、王瑞華及王瑞瑜等人為被告,提起請求分割遺產訴訟,戴等人主張,王永慶在2008年10月15日死亡,死 亡時合法繼承人除配偶王月蘭外,尚有其子女即被告等9人,但仍有遺產尚未分配。
戴等人表示,王月蘭嗣在2012年年7月1日死亡,他們是法院裁定為王月蘭之遺囑執行人,因王永慶生前對渣打國際商業銀行有備償擔保金請求權計新臺幣1億1485萬1463元,請求分割上開遺產。
本案2019年繫屬台北地院,經多次調解,但因對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有不同見解,調解失敗,北院審結後駁回聲請,戴等人提上訴,但今年7月30日和解成立,官司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