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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覬覦父母財產!逆子「106刀弒親」逼同夥砍3刀 母染血爬行求饒仍成刀下亡魂

林清岳 弒親 女友 同夥 母親
林清岳弒親案震驚社會。(圖/報系資料照,下同)

林清岳弒親案震驚社會。(圖/報系資料照,下同)

隨著生育率降低,許多年輕人都不願生小孩或只生一胎,且從小就對孩子疼愛有加,然而有時過於溺愛,其實不利於人格養成,有時甚至可能引發悲劇。1998年,18歲男子林清岳夥同女友賴英毓與朋友蘇彥哲、劉玉薰、江玉如、卓思吟等5人謀殺父母,持刀殘酷砍殺2人共106刀,還脅迫同夥各砍3刀,震驚社會。

時間回溯到23年前,年僅18歲的林清岳不滿父親當著朋友面責備他「不長進」,加上缺錢花用,遂向賴英毓、蘇彥哲、劉玉薰、江玉如、卓思吟等5人提議,共同殺害其雙親,謀取父母遺產、奠儀及保險理賠金等財產。由於卓女是護理師,林原想借重對方專業,先注射安眠藥點滴迷昏父母,再製造假車禍讓2人死亡。

命案現場血跡斑斑。
命案現場血跡斑斑。

由於卓女自稱學藝不精,林清岳只好作罷,決定自己親自動手,用菜刀手刃雙親;1998年10月11日凌晨,林清岳確認父林銀樹、母曾玉甘已就寢熟睡後,強迫眾人隨他進入父母臥室,持菜刀殘酷砍殺父母106刀;行凶期間,曾玉甘曾哭泣求饒,渾身是血爬行到1樓,未料兒子不願善罷干休,竟追殺母親致死。

由於6人犯案手法粗糙,供詞漏洞百出,且林清岳指甲還留有未清洗乾淨的父母親血跡,全案迅速被警方偵破。令人髮指的是,林清岳等人被捕後均毫無悔意,不僅多次發表狂妄言論,甚至辱罵採訪的記者「沒有人性」,此後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並於2002年3月28日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同年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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