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墳場2/公家掩埋場拒收 一艘廢船得付百萬處理費
謝姓船東的船隻已報廢2年,仍然找不到價錢合理的環保公司幫忙拆解,他為此感到無比煩惱。(圖/宋岱融攝)
屏東東港為漁業重鎮,每年平均產生數千公噸的汰舊船體廢棄物,其中包含無法二次回收的玻璃纖維,自2019年屏東枋寮掩埋場整建後,不再收事業廢棄物,必須全數改由民間處理,在沒有配套措施下,廢漁船處理費用跟著暴漲10倍,政府竟束手不管,讓漁民心都涼了。
記者隨著謝姓船長的腳步來到東港鹽埔漁港,他汰舊的一艘40多公噸漁船停泊在港邊,對比其他跑遠洋的大船,船體顯得嬌小許多,但由於是二手船,轉到自己的手中才不到3年,許多機械就已經不堪使用而報廢,但謝船長等了2年多,都找不到價格合理的環保公司,每公噸處理費動輒4萬元起跳,整艘漁船光是拆解處理費用就要花上百萬元,讓他大嘆「實在無力負擔」,無奈只能停在港邊。
「不是我們不處理,是處理費用瞬間高的嚇人,也沒有配套措施。」另一位洪姓船長也苦笑表示。他說,早期漁船都使用木材建造,但結構容易因為風浪大遭到毀損,後來就使用安全性較高、較硬的玻璃纖維包護,以維護生命財安全。
國民黨立委廖婉汝指出,近年漁業主要趨勢均是以木頭船體包覆玻璃纖維、樹脂,但當要報廢或汰舊時,就衍生廢棄物的問題,政府應該超前部署,不是一句「交由民間機構處理」就置之不理,現階段應該以補助價差,或採破碎壓縮掩埋等方式,讓漁民能夠解決汰舊和廢棄的老舊漁船問題。
屏東縣環保局指出,枋寮掩埋場整建進行活化工程,多出來的貯存空間只收焚化廠燃燒後的飛灰固定物,至於漁船拆解若做好完整的分類,木材、塑膠等可以送至崁頂焚化廠焚燒,但玻璃纖維因燃燒後易沾黏爐底,導致破管,必須交由正規且專業的環保業者處理,不適合再送至掩埋場或焚化爐。
漁業署則表示,漁船汰舊後,「自己的垃圾自己處理」,等同於回歸到市場機制,至於有無補助的可能,仍需進一步研擬,漁業署會再與環保署討論船體拆解後,是否有其他處理方式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