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惟10年前肇逃…騎士「顱內受傷」 本人現身認了:疲勞駕駛
立委陳柏惟。(圖/黃耀徵攝)
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近日面臨罷免危機,現在又被資深媒體人黃揚明指控,2011年9月曾駕車撞傷騎士肇逃,直到警方調監視器才認罪,最後被判9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對此陳柏惟稍早回應,當年是疲勞駕駛才會肇事。
黃揚明在臉書貼出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審交訴字第127號判決書」,內容顯示,肇事逃逸事件發生於2011年9月29日清晨6點35分,陳柏惟行經一心二路與台鋁中巷路口,擦撞一位騎士,導致騎士人、車倒地,當下還逃離現場。
黃揚明指出,被陳柏惟撞倒的機車騎士,事後被送往距離案發地點不到2公里處的邱外科醫院治療,其傷勢包括顱內受傷、硬腦膜下腔出血等。高雄市警局前鎮分局承辦員警在案發後調閱道路監視器,發現由陳柏惟所駕駛的車輛,才循線查獲。案經審理,陳柏惟被判9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對此陳柏惟稍早表示,自己從沒否認這件事情,在加入台灣基進之前,就曾跟黨主席報告過這件事,事發後也有與當事人保持聯絡。針對車禍發生原因,陳柏惟回應,當時身兼2工作,回程路上疲勞駕駛,導致車禍發生。
《道歉全文》
我是陳柏惟。先說明十年前這個交通事件,這不是抹黑,是刻在我心上的事件。
當時因經濟因素,我兼差兩份工作,從早忙到深夜。那一天凌晨,我結束工作返家途中,因疲勞駕駛,導致事件發生,未有酒駕,警方通知到案後過程完全配合,在法院坦白認罪,事後積極也與對方和解、過程未有狡辯與逃避。
此事件完全是我的責任。
稍早也與當事家屬聯繫,對方只有一個請求,希望外界不要影響他們平靜的生活,我也要拜託大家,不要打擾他們,我們也互相祝福。
我十分明白,不對的事就是不對,賠償受害者的損失、深刻反省絕不再犯,是我在接下來的人生中,時時刻刻警惕自己的教訓。
這是我人生的轉捩點,在這件劇烈的教訓後,重新面對人生,才有了今天的陳柏惟。
我很感謝對方給我和解的機會,我不會逃避或掩蓋我的過去,誠實面對過去,是我一貫的態度。
最後,我要再一次向當事人和社會致上最深的歉意與反省。我會把這件事情,作為我人生永遠不會忘記的教訓,鞭策我自己,要用更大的努力,來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