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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砸870萬買藍寶堅尼 回家路上狂飆超速…慘遭警方沒收拍賣

丹麥 藍寶堅尼 沒收 超跑 拍賣
挪威一名男子剛買的跑車,因為超速慘被沒收。(示意圖/pexels)

挪威一名男子剛買的跑車,因為超速慘被沒收。(示意圖/pexels)

藍瘦香菇!居住在挪威的一名伊拉克男子,最近在德國花了31萬美元(約870萬新台幣)買了一輛藍寶堅尼Huracan超跑,豈料在開回家的路上超速行駛,結果剛買的車子被警方沒收,未來將面臨被拍賣的地步。

根據《美聯社》報導,該名男子日前買了一輛藍寶堅尼Huracan,在高速公路上以時速236公里行駛,但當地限速為130公里。丹麥有一項新法律,警方可以扣押超速駕駛的車輛並將其拍賣,錢將納入國庫。丹麥警察傑西(Jess Falberg)透露,當汽車被沒收時,該名男子感到「有點生氣」,而車主也將因超速被罰款。

男子花了870萬買了一輛藍寶堅尼。(示意圖/翻攝自維基百科,CC BY-SA 4.0)
男子花了870萬買了一輛藍寶堅尼。(示意圖/翻攝自維基百科,CC BY-SA 4.0)

事實上超速時有耳聞,在台灣也曾發生,台中有一名20多歲陳姓男子7月中清晨騎著有義大利國寶之譽的「杜卡迪DUCATI」重機,在台74 線快速公路以時速300公里狂飆,他還囂張把過程PO上網,甚至懸掛偽造的車牌,增加警方搜索的困難。

不過,警方從影片中的地標,分析陳姓男子的居住地,後來取得搜索票進行搜索,並查扣假車牌及機車。事後將陳姓男子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與第216條、212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一項及第43條第一項危險駕駛舉發,二者合併最高可處罰到34800元。

由於陳姓男子惡意挑釁,視公權力於無物,警方會建請檢方將該重機沒收,或函請監理將該車沒入,以杜絕飆車歪風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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