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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涉三中案今宣判 是否有罪引關注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三中案」,台北地院定27日宣判,馬英九有罪與否即將分曉。(圖/報系資料照片)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售國民黨黨產「三中案」,2018年遭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罪起訴。台北地院由審判長胡宗淦、受命法官林幸怡、陪席法官林呈樵組成合議庭,歷經3年多審理,將於今日上午11時宣判,馬是否有罪,即將分曉。
該共有6名被告,除馬英九外,還有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國民黨政策會前執行長蔡正元、蔡妻洪菱霙、岳父洪信行。
6名被告中僅蔡正元曾遭羈押禁見4個月,後以1000萬元交保,洪菱霙以300萬元交保,張哲琛、汪海清被限制出境迄今。馬英九2016年卸任總統後被禁止出境,直到今年5月19日才解禁。
三中案起源於《廣電法》修法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馬英九2005年就任黨主席後,為了在法定期限內讓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中影、中廣、中視「三中」股權及舊黨部大樓,被質疑賤賣黨產。特偵組介入偵辦,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未料2016年黨產會成立後,再向北檢告發,北檢重啟調查後起訴馬。
三中案偵審期間,馬始終否認犯罪,強調他所作所為,都是為了符合《廣電法》規定,希望在期限內讓黨政軍退出媒體,他雖無法事必躬親,但交易過程中不斷要求合法,但檢察官卻刻意扭曲他的話,對他以「非常規起訴」,令他無法接受。
檢察官則痛批馬英九多次找律師演練臨訟避罪說詞,甚至預置鉅額訴訟救助費用,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