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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擊「佔頻寬大戶」 中華電信恐收取超量使用費及求償
中華電信反擊「佔頻寬大戶」,調整4G上網同意書。(示意圖/pixabay)
中華電信針對網路使用量異常過大,每月可高達數百GB的「行動數據使用魔人」,已調整門號合約同意書,將熱點分享等行為納入禁止範圍的新規章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用戶,中華電信將有權暫停或限制用戶使用行動網路,還有可能被收取超量使用的費用,甚至遭中華電信求償。
台灣電信業「吃到飽」已成為資費常態,導致部份用戶每月用量高達數百GB甚至TB,嚴重影響同一地區其他用戶的權益。坊間也有SIM卡式的Wi-Fi分享器,讓用戶能以行動網路代替固網,供家庭成員們使用。
在原版的同意書中,中華電信已註明寫於同意書中各類官方不會接受的行為,如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P2P檔案分享、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等,是「包括但不限於」,也就是沒有明文寫下的其他動作,也可能被官方暫停服務,但在新版中,中華電信則具體點名了更多違約行為。
此次新增的具體違規項目,包括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的熱點分享(如超量、長時間連結等)、涉及違法的不當行為,以及利用合約優惠,從事不符優惠目的之使用行為。
另外,相比原版同意書,中華電信僅會在發現用戶有異常使用情況後中斷服務,新版除了保留暫停、限制通信、降速等方式,嚴重者將針對用戶超量使用的流量回溯收費,也會要求用戶賠償中華電信的損失。
過去鮮少傳出對用戶實施超量降速的中華電信,已將門號合約書第7條有關「Fair Usage Policy網路通信公平使用原則」內容做出調整,新版同意書預計在11月20日後正式啟用。中華電信表示,行動網路具有資源共享的特性,有必要提供健康合理的上網環境,保障多數消費者合法使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