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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陳同佳案 法務部歡迎香港被害人跨海提告
法務部歡迎香港被害人來台提告,可以讓偵審均更有效率。(圖/報系資料照)
被香港媒體稱為「台版陳同佳案」的台籍林姓男子在香港搶劫鐘錶行後潛返台灣案,涉案的林嫌已於11日晚間在台中落網,法務部今天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台中地檢署有關請求港方移轉卷證的公文,不過,法務部強調,這件搶案台灣絕對有司法管轄權,同時歡迎香港被害人來台灣提告。
根據港媒報導,林姓嫌犯於10月6日上午自台灣飛抵香港後,即假扮顧客進入尖沙咀麼地道一家鐘錶店,持空氣槍威脅店員,搶走2只價值99萬港幣約388萬台幣的手錶後逃逸,並於當天即搭計程車前往機場搭機返台,顯為預謀犯案。
法務部獲悉本案後,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43條,確認台灣有管轄權後,立即指示台灣高檢署指揮警方去了解案情,並迅速緝獲林嫌到案。
法務部表示,由於林嫌的犯罪地在香港,卷證資料都在港方,偵審過程必須經由法務部透過陸委會向港方索取相關卷證,但目前尚未收到中檢提出移轉卷證的相關公文。
法務部強調,我方對這件搶案絕對有管轄權,所以,歡迎港方被害人跨海來台提告,這樣可以直接進行偵辦,省去卷證移轉的手續,被害人身兼證人,更可以直接作證,可以讓偵查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