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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速限70開56…高公局公布雪隧「10大龜車」名單 第一名違規20次
高公局公布雪隧10大龜車名單。(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國道5號北向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於109年12月30日啟用,目前先針對車速低於65公里/小時,且與前車間距大於100公尺之小型車進行慢速車示警。高公局今(2日)公布今年1至9月雪隧北向路段慢速車累犯前10名;資料顯示,這些龜速車平均車速僅56公里,第一名甚至已被測得20次違規紀錄。
高公局表示,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設於國5雪山隧道北向26~27k、20~21k 及18~19k計3處,經統計110年1至9月通過雪山隧道北向路段約有758萬輛次,共示警慢速車約7.5萬輛次,約占1%,其中被示警2次以上的慢速車累犯約1.5萬輛次,約占慢速車20%。
高公局統計,今年1至9月出現在雪隧北向路段之慢速車累犯,多出現在平日下午離峰時段,平均車速僅56公里,其中第一名被測得20次龜速紀錄,第二名也高達17次,第三、第四名則是16次。高公局提醒,雪隧最低速限為70公里,小型車與前車須保持50公尺以上、大客車須保持100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間距,塞車時仍須保持20公尺間距。
此外,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雖不作為執法取締使用,但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車速低於最低速限之車輛,將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規定;若遭國道公路警察局取締,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款,處以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
高公局呼籲,民眾行駛國道時,務必依速限規定行駛,在安全不超速原則下儘量提高車速;且在正常車流下,亦不要低於最低速限行駛或拉大與前車間距當路隊長。高公局將持續分析慢速車累犯資料,並適時提供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雪山隧道內執法勤務編排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