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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幫開記者會討國賠…國中妹看新聞崩潰 警追出驚悚性侵殺人案

國中 少女 賴清德 殺人
方姓少女遭性侵殺害。(示意圖/于魯光攝)

方姓少女遭性侵殺害。(示意圖/于魯光攝)

新北市男子徐志皓13年前找上時任立委、現任副總統賴清德陳情,控訴警方執法過當,導致同行友人中槍癱瘓,甚至大動作開記者會要求國賠。沒想到,徐男在鏡頭前曝光後,一名鄧姓少女出面指控,自己當時和方姓女同學遭徐男等人軟禁,她僥倖獲釋,方女卻慘遭性侵殺害。法院審理後,判處徐男無期徒刑定讞。

時間回溯到2008年12月25日,當時年僅19歲的徐男在賴清德陪同下開記者會,自稱他前幾天開爸爸的車載許男出遊,途中遇到警方攔撿,因一時心虛加速逃逸,不料員警竟開槍射擊,導致友人被流彈擊中,送醫急救後雖保住一命,卻從此下半身癱瘓,認為警方用槍不當,要求國家賠償。

新聞畫面播出後,鄧女臉色大變,在友人追問下娓娓道出原因,原來她在同年11月6日和同學方女翹課打網咖,期間巧遇同校的許男,對方提議去新北市找徐男打發時間,誰知2人竟被帶到民宅軟禁,不僅遭到綑綁、封口,甚至被鋁條痛毆,自己一度昏了過去,雖然最後幸運獲釋,方女卻從此不知去向。

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查出徐男當時把2名少女哄騙到住處,先用膠帶綑綁,控制2人行動,接著持鋁棒等物施暴,再把方女拖進房內性侵,犯後為了滅口,竟將被害人掐昏後割喉,棄屍在新店。案經法院審理,一、二審判處徐男死刑;更一審考量他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改判無期徒刑;最高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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