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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暴力事件可自衛」超商夜班店員保命條款出爐 財物損失免賠公司

勞動部 職安署 自衛 財物損失
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出爐。(示意圖/陳儷文攝)

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出爐。(示意圖/陳儷文攝)

國內近日頻傳治安事件,繼先前的屏東挖眼案,桃園一名超商店員上月因規勸客人戴口罩,竟遭對方刺殺身亡,引發輿論譁然。為強化夜間工作職業安全衛生,並確保夜間工作者身心健康及降低職場暴力,勞動部職安署訂定「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明定相關工作者可採取自衛手段,同時不須賠償財物損失。

職安署表示,夜間工作因行業別、所在地區、工作型態等具有不同的危害風險,其相關預防措施,除考量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因素外,也須評估工作者人身安全及健康等事項。為保障夜間工作者的安全健康,本指引特別將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涉及夜間工作的相關規定與實務規範結合,要求雇主應就夜間工作的工作環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等危險因子進行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及管理措施。

同時,「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也明列工作環境與安全衛生設施、人身安全保護、身心健康管理、緊急應變機制及人員教育訓練等重點事項供事業單位進行檢核,以落實風險管理制度的有效運作,確保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指引第六點第3項指出,安全設施應以硬體及工程改善為優先,如加裝物理屏障、場所設施配置、監視錄影與警報設備及強化內、外部照明,並減少櫃檯現金存放等;第6項明定,萬一發生消費者暴力攻擊事件,工作者可緊急迴避或採取必要之自衛手段,如因而造成財物之損失,工作者無須承擔賠償義務,且不會遭受不利之待遇。

職安署呼籲,事業單位應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並明確宣示周知,就各工作場所實施風險評估,及檢討緊急應變處理程序,配置適當人力,落實員工相關教育訓練,以及對於遭受職業傷害之員工,提供必要之補償及協助,維護其勞動權益;而各勞動檢查機構也將持續進行宣導及監督檢查,以維護工作者的安全健康。

勞動部 職安署 自衛 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