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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詐欺財損每年高達40億 應讓金融罪犯付出更大代價

台灣 詐欺 詐騙 金融罪犯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呼籲健全法制,減少保險犯罪。(圖/黃威彬攝影)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呼籲健全法制,減少保險犯罪。(圖/黃威彬攝影)

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治中心等單位今天(2日)起舉辦第20屆防制保險犯罪研討會,與會官員和專家學者指出,台灣近年來,每年詐欺犯罪的財產損失高達40億元,應該努力打擊犯罪讓財損降到10億元以下,與會人士並呼籲重視網路科技詐欺犯罪,透過修法和改善查緝犯罪技巧,讓從事金融犯罪的不法之徒付出更大代價,同時給執法人員更多獎賞,才能解決問題。

刑事局副局長李文章(中)強調,警方致力專案打擊詐騙犯罪集團,希望每年財損能降低到10億元以下。右為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左為壽險公會副秘書長金憶惠。(圖/黃威彬攝影)
刑事局副局長李文章(中)強調,警方致力專案打擊詐騙犯罪集團,希望每年財損能降低到10億元以下。右為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左為壽險公會副秘書長金憶惠。(圖/黃威彬攝影)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致詞時表示,保險業從最早的物保到後來的人保、以及現在的儲蓄型保險,變化很大,保險犯罪類型也變得更精緻化,現在已經無法用傳統的刑事案件來看待,通常是前端犯罪,後端就會造成金融傷害,因此應思考如何設法讓整體的法制更好。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認為,疫情發生後,透過網路的遠距投保就有所突破,保險局已發布遠距投保的流程,希望透過視訊確認客戶身分,了解客戶投保的意思表示。此外,科技發展後,詐騙的手段也愈來愈高明,應該運用科技來防制並減少保險犯罪的可能性。

刑事局副局長李文章從「反詐欺的未來展望」指出,台灣已成為詐欺犯罪的輸出國家,詐欺犯罪在所有犯罪類型中排名第4,以前每年財損估計約100多億元,近來雖有改善,但每年財損也高達40億元,警方致力專案打擊、瓦解犯罪集團,前陣子受到疫情影響,現在疫情趨緩,將持續主動出擊、跨境查緝,希望未來每年財損能降低到10億元以下。

李文章表示,現在的詐欺犯罪已結合資通訊、成為科技類型犯罪,且犯罪趨勢為專業分工,以目前盛行的網路電商來說,平均每一、兩個禮拜,就會有一家電商的資安產生漏洞,公司資訊被竊走,顯示問題相當嚴重。另外,虛擬貨幣已成為洗錢利器,連分贓也是用虛擬貨幣支付,很難證明為犯罪所得,特別是金流透過電信網路處理,追查不易,希望能透過修法轉換舉證責任,盡速將詐欺集團成員定罪。

金融法制暨犯罪防治中心董事長邵之雋認為,應設法讓金融罪犯付出更大代價,才能解決問題。(圖/黃威彬攝影)
金融法制暨犯罪防治中心董事長邵之雋認為,應設法讓金融罪犯付出更大代價,才能解決問題。(圖/黃威彬攝影)

金融法制暨犯罪防治中心董事長邵之雋表示,詐騙是非常惡劣的行為,在美國,騙人財物和殺人父母的罪幾乎都一樣重,但台灣則不然,代表台灣法律和先進國家還有一段距離,顯示我們的環境是詐騙犯罪的溫床,否則為何台灣人在大陸詐騙都希望回台受審。邵之雋認為,從事金融犯罪的人最重視的是錢,應該設法讓他們付出更大的代價,至於查緝犯罪的人,則要讓他們獲得更多的獎賞,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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