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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奧運銀牌陳詩園涉採購弊案 包庇廠商「爛貨驗收」遭起訴

奧運銀牌 陳詩園 包庇廠商 驗收
在2004年雅典奧運中拿下射箭銀牌的陳詩園,目前是國內重量級射箭教練,卻因在國立體大任職涉嫌採購洩密案遭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在2004年雅典奧運中拿下射箭銀牌的陳詩園,目前是國內重量級射箭教練,卻因在國立體大任職涉嫌採購洩密案遭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前奧運射箭國手、國立體育大學射箭隊總教練陳詩園(40歲),遭指控2018年間辦理「射箭器材及耗材」採購案時,涉嫌指示藍姓承辦人將標案相關訊息洩漏給業者,後來業者因器材進口延遲無法如期交貨,陳詩園竟讓業者蒙混驗收過關。案經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偵結依《非公務人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得利罪》將陳詩園等3人起訴。

據了解,陳詩園曾於2004年雅典奧運,代表中華台北射箭隊獲得射箭男團銀牌,退休後目前在國立體大擔任副教授級專業人員兼射箭隊總教練,在國內是重量級射箭教練。

檢方調查,國體大射箭隊於2018年9月獲得教育部體育署100萬元經費補助,辦理「射箭器材及耗材」採購案,採公開招標與最低標決標。根據《採購法》規定,機關採購招標文件於公告前應保密,但陳詩園於同年7月私下指示藍姓射箭隊教練兼採購案承辦人,將器材、耗材相關訊息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給業者。事後,業者以85萬元得標;檢調還查出,該業者在履約階段,因卸弦架等器材進口延遲,無法在驗收日完成交貨,陳、藍等人竟讓其以庫存舊品與不合規格器材蒙混驗收過關,讓業者免掉1萬3000元之違約金。

檢方認為,陳、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但此採購案為國家培訓射箭選手之補助經費,屬私經濟行為,陳、藍並非公立學校專業採購人員,非屬法律上認定之公務員,不得以《貪污治罪條例》或《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責論處,偵結依《非公務人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得利罪》,將陳、藍與業者等3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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