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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還過一次房貸...他狂鑽法律漏洞「爽住23年」 警帶鎖匠強制搬空
美國一名男子買房子僅付過頭期款和第一筆貸款,之後就利用法律漏洞拒絕付款。(圖/翻攝自推特)
美國一名男子於1998年買了一間29萬美元(約台幣800萬元)的房子,沒想到他竟利用法律漏洞7度聲請破產來規避貸款,至今僅付過頭期款及第一筆貸款,期間銀行曾多次將他告上法庭,但都沒有用,最後他被法庭裁定非法進入,警方今年11月12日帶著鎖匠與搬家工人直接將他的家具全部搬走,清空房屋。
綜合外媒報導,52歲的漢斯帕(GuramritHanspal)於1998年10月買下了一間29萬美元(約台幣800萬元)、位於紐約長島的房子,該房子包含3間臥室及2.5套衛浴,但他至今僅付過5.8萬美元(約台幣161萬元)的頭期款以及第一筆1602.37美元(約新台幣4萬5267元)的房貸,之後就開始狂鑽法律漏洞,拒絕付房貸。
2000年時,現已倒閉的華盛頓互惠銀行將漢斯帕的房屋贖回抵押品權取消,禁止他對該房產提出任何要求,但此作法仍趕不走他,因為他利用美國破產法當中的自動終止令(Automatic Stay),共提出了4次訴訟,以及聲請7次破產,他還將房契轉讓給朋友,之後繼續申請破產來保住房子,更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稱自己經濟拮据無法搬離,就這樣拖了23年。
紐約房屋法庭最後終於在9月裁定漢斯帕非法進入,警方也於11月12日帶著鎖匠與搬家工人強制進入房屋內,花了3個半小時將屋內所有東西都搬走,包括沙發、床墊、櫃子等;不過漢斯帕的律師表示,這23年來漢斯帕從未做過任何違法的事,都是照著法律在走,「漢斯帕不是壞人,壞的是整個法律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