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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6戰機飛行員殉職 空軍司令部遭判國賠466萬
花蓮空軍F-16戰機少校飛官吳彥霆。(圖/翻攝臉書)
2018年花蓮空軍F-16戰機飛官吳彥霆執行漢光演習任務失聯,最後不幸在基隆、新北山區殉職,去年監察院調查發現事故是「人禍」,吳的父母也訴請國賠,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空軍司令部應賠償466萬4655元。可上訴。
去年監委調查後,發現空軍戰管中心主任區劍飛等5人在任務前,未查看要旨命令,不知「全程不得低於地障以上2000呎」的安全規定,導致吳彥霆兩度請求爬升,直到通過目標後左轉140度19秒後才允許,導致戰機撞山,違失情節重大且明確,通過彈劾。
吳彥霆的父母向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請求國家賠償,各求償1089萬多元、1110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空軍司令部有疏失,扣除撫恤金後,判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父222萬4748元、吳母243萬99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