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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KTV爆交往糾紛 少年惱羞撂人毆打⋯⋯對方GG受傷了

基隆 KTV 毆打 撂人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將劉男依觸犯妨害秩序等罪,處有期徒刑7月。(圖/中國時報陳彩玲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將劉男依觸犯妨害秩序等罪,處有期徒刑7月。(圖/中國時報陳彩玲攝)

基隆一名劉姓男子1月2日傍晚接到葉姓友人電話,稱因男女交往糾紛,遭祈姓男子威脅,劉隨即號召陳姓少年等人,持空氣槍、西瓜刀等兇器前往助陣。祈男和2名友人遭毆打,身上多處穿刺傷、深達3公分,陰囊甚至受有1公分撕裂傷,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將劉男依觸犯妨害秩序等罪,處有期徒刑7月。

判決指出,祈男不滿葉男與女友在電話中互動曖昧,於1月2日傍晚6時許,致電給葉要求5分鐘內抵達基隆某KTV談判,雙方衝突一觸即發。葉掛掉電話後,不滿遭嗆聲,立即使用通訊軟體告知劉男,自己遭威脅毆打請求支援鬥毆。

劉男得知後,馬上號召5名少年前往,一群人抵達KTV騎樓後,先是分配空氣槍、銀柄西瓜刀、扳手、折疊刀等兇器,隨即上樓至祈男所在包廂,進入後雙方爆發肢體衝突。

祈男和友人先後遭到攻擊,其中一人頭皮、左前臂、下背部撕裂傷,陰囊甚至有1公分傷口,另一人右側前胸穿刺傷,長3公分、深5公分,右上腹穿刺傷3公分、長深達腹腔。

檢警調查時,劉男坦承犯行,訊後遭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起訴,其餘少年則移交少年法庭審理,另傷害部分因雙方達成和解撤回告訴。基隆地院近日審結,法官認定,劉男觸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及危險物品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處有期徒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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