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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約砲交友軟體帥男模 脫眼罩驚見肥男「快被壓死了」控性侵
台北1名女大生約砲交友軟體上的體格精壯帥男模,做到一半時卻發現對方是個肥胖男,氣的提告。(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22歲女大生小玉(化名)2018年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郭姓男子,見郭男照片是個帥男模,春心蕩漾下同意一夜情,且按照指示戴上眼罩赴約。未料,做到一半,小玉好奇脫下眼罩,卻驚見帥氣男模變成肥胖男,「以為快被壓死」她當場推開對方,沒想到郭男仍繼續「衝刺」,小玉憤而提告。高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郭男3年2月徒刑,日前再判賠4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8年間小玉玩交友軟體結識郭男,見照片上的郭男又高又帥,體格如同男模般精壯,一時被迷得神魂顛倒,進而同意到郭男家中發生一夜情。郭男自稱有特殊癖好,喜歡帶著眼罩「愛愛」,小玉便聽從指示,到了郭男家戴上眼罩,經由郭男引導入內,兩人開始滾床單。
大戰到一半,郭男突問「我是不是變胖了?」小玉摘下眼罩,從體型看出,她身上的男人並非照片上體態健美的男模,嚇得她尖叫「不要!你不是那個人!」並試圖推開對方,但郭男不為所動,繼續嘿咻長達數十秒,洩慾後才罷休。
小玉表示,對方看起來是噁心肥宅,自己被壓得喘不過氣,「以為快被壓死」,認為遭性侵,她要求精神撫慰金10萬元,但郭男只願賠2萬5000元,氣得小玉提起刑、民事告訴。
刑事部分,高院指出郭男雖然沒有強迫小玉嘿咻,但在東窗事發後,不顧反對、持續進行性行為,明顯違反小玉意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3年2月。
而民事部分,法官考量郭男是外送員,年收入33萬元;小玉是兼職家教,年所得11萬元,審酌雙方資歷等條件後,判郭男應賠40萬元適當。全案仍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