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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大火釀46死 主嫌黃格格求處死刑
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發生46死、43傷大火悲劇,高雄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51歲嫌犯黃格格以刑法放火罪、殺人罪起訴,建請處以極刑。(圖/翻攝網路)
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發生46死、43傷大火悲劇,高雄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認定51歲嫌犯黃格格僅因感情猜忌、心生怨恨,竟在酒後情緒失控,藉點火滋事讓郭姓男友難堪,引發重大火災害無辜生命死亡,且黃格格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檢方以刑法放火罪、殺人罪起訴,建請處以極刑。
去年10月14日凌晨2點54四分,高雄市消防局接到報案電話「府北路的城中城失火了!」現場火勢猛烈,消防局人員一直到上午7點17分完全撲滅。檢警調查起火原因,發現大火竄燒前20分鐘,城中城附近社區的一名住戶曾目睹歇業茶具行的大門,冒出一陣煙霧,不久,茶具行突然傳出爆炸聲,接著竄出火舌,整棟大樓已瞬間被大火及濃煙吞噬。
檢警追查發現,嫌犯黃格格個性剛烈,平常就有以小香爐、鐵罐燃燒淨香的習慣。檢方根據兩人的對話和錄音,發現黃女在離開後曾傳「要瘋陪你瘋」、「你想看到的事情,我一定做給你看,我不會騙你」等語,認定黃女是故意將未完全熄滅的淨香粉末,倒在沙發上,導致悶燒約30分鐘後發生閃燃,導致火勢快速蔓延,進而釀成重大悲劇。
檢方根據火調報告及現場跡證,再參以眾多證人證詞、現場模擬、勘驗、及被告案發前後所傳送的語音訊息及相關事證,相互勾稽比對,確認起火處就是在沙發椅墊上,認為是黃格格蓄意引燃。且黃格格犯後毫無悔意,飾詞狡辯,態度惡劣,依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處以極刑,以昭炯戒。
至於原本被交保6萬元的男友郭清文,如今檢方認為黃格格是蓄意縱火,郭清文也就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將他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