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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菜鳥女檢咆哮醫院 移送法務部檢審會處分

女檢 咆哮
台南廖姓女檢官在屏檢任職期間至醫院辦案卻當眾咆哮,被檢評會移送法務部檢審會處分。(圖/資料照片)

台南廖姓女檢官在屏檢任職期間至醫院辦案卻當眾咆哮,被檢評會移送法務部檢審會處分。(圖/資料照片)

台南地檢署1名廖姓女檢察官,在任職屏東地檢署期間,因辦案需要到醫院調病歷時,未帶公文,僅出示名片而遭院方質疑,竟在院內大聲咆哮「你們看到死人很習慣」、「檢察官名片沒有用是不是」,因而被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為她言行失當,建議移請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發命令促其注意。

另,廖女在屏檢行政調查時,要求警方不得透露她警力調度行為,以及她至醫院調閱病歷的蒐證錄影檔,不但干擾調查,還質疑負責調查之主任檢察官遭到關說。檢評會亦認為她有違失,移由地檢署檢察長作適當處分。

根據了解,廖女是因偵辦死亡案件,今年6月14日下午親自帶屏東警分局3名員警至衛福部屏東醫院要調取死者病歷資料正本,院方請她出示公文或證件,但她僅出示名片,遭質疑沒有公文與證件,她因而不悅,提高音量一再稱「她死掉了」、「在你們這邊死掉的」、「你們很常看到死人很習慣了是不是」、「檢察官名片沒有用是不是」。

屏檢接獲醫院陳情廖女態度失當,遂指示主任檢察官進行行政調查,而廖在調查期間,一再向屏東縣警局督察長、屏東警分局分局長、偵查隊長要求不得透露她警力調度行為,否則涉及洩密罪,並稱她至醫院調閱病歷的蒐證錄影檔,未經她本人同意不得提供予任何人,干擾陳情案調查,甚至質疑主任檢察官遭到關說。

屏檢依《法官法》請求檢評會個案評鑑時,廖女辯稱,她因當天上午解剖發現疑點,擔心病歷未能及時保全,遂至屏東醫院調閱病歷,因平日沒有攜帶證件習慣,遭院方質疑身分時,認為很沒面子,才會有如此言行。

檢評會認為,廖到醫院調取病歷時未持用證件,又未備文,僅持名片即強令院方配合,並質疑院方配合意願,甚而咆哮,雖係辦案所需,但手段可議,已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移請檢審會建議發命令促其注意。

另檢評會認為,廖要求不得洩漏警方調度部分,尚無違失,但她干擾陳情案調查,無端質疑主任檢察官,確有不當,考量她資歷尚淺,反應過度,情節尚非重大,請求評鑑不成立,移由職務監督權人作適當處分。

女檢 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