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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節馬祖營區性侵案 士官鬼扯「躲空拍機」硬上女兵下場曝
去年軍人節馬祖營區爆出性侵案,士官以「躲空拍機」為由硬上女兵,遭判刑2年。(示意圖/Pixabay)
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吳姓士官於去年9月3日軍人節,見女士兵小婷(化名)正在打掃,竟藉口「軍人要躲空拍機以免遭發現」為由,命令小婷躲進草叢,隨後將她拖進庫房中性侵得逞。事後,吳男遭軍方撤職,案經福建連江地院法官審理,考量吳男已賠償女方,且小婷願給予緩刑機會,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吳男2年徒刑,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吳男擔任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上士砲長,去年軍人節當天上午9時許,吳男以假日值星官身分,指派小婷打掃營區景觀台附近人煙稀少的道路,更藉著巡視機會,以「軍人要閃躲空拍機以免遭發現」為由,要小婷躲在草叢休息,隨後強行將她拉進廢棄庫房中,不顧小婷反抗性侵得逞。
事後,小婷不甘受辱,找到排長控訴遭吳男性侵,全案才曝光。憲兵隊、警方介入調查後,吳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地檢署偵辦,不過吳男矢口否認,歷經1個月才坦承犯行。
法官審理時認為,吳男對於部隊管理首重紀律及擔任留守值星官所應負的職責,知之甚明,本應恪盡職責,以為部屬表率,卻性侵連上資淺的女兵小婷,所為未能尊重他人性自主權,行為應予非難。但考量,吳男最終坦承犯行,過去並無前科,已賠償被害人,且小婷也願意給予吳男緩刑機會,因此依法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