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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2男懷孕…富男怕殺生丟2900萬拒墮胎 她「帶球嫁上班族」結局超展開
劈腿2男懷孕,富男怕殺生丟2900萬拒墮胎。(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名蕭姓女子腳踏兩條船,周旋在曾姓男子及張姓男子之間,2014年間不慎懷孕,因無法確認生父是誰,她先找上曾男簽署墮胎同意書,但對方「怕殺生」不敢簽,給了2900萬元要她生下孩子。張男得知蕭女懷孕後,認為自己是孩子的爸,當下表示願意負責,2人於同年底結婚,多年後發現被戴綠帽,氣得提告求償。
根據判決書,張男主張,他和蕭女於2014 年12月31日結婚,隔年生下孩子,女方佯稱自己是孩子的爸,還要求辦理育嬰假照顧寶寶,直到曾男於2019年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他才發現受騙,認為自己共花45萬養別人的小孩,導致工作損失186萬,決定要求蕭女返還不當得利共新台幣207萬餘元。
蕭女則稱,她當時不清楚小孩是張男還是曾男的,原本想進行人工流產,因此先找上曾男簽名,但對方怕殺生拒絕,給了自己2900萬元,讓她把孩子生下來,後來她轉而要求張男簽名,男方說願意負責,婚後卻一直要錢買奢侈品,是為了領育嬰津貼才請育嬰假,根本不是要照顧小孩,就連生活費也是她給的。
高雄地院審酌,張男提出的證據,至多僅能顯示蕭女曾向曾男表示孩子為其子女並向其索款,無法證明她有佯稱原告是生父等情節,且夫妻倆曾簽署在宅托育服務契約,衡諸一般社會常情,亦無有男方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必要,張男未能舉證以實其說,自難使法院信為真實,最後判處張男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