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妳跟BTS見面」騙48嫩妹拍裸照 知名街頭藝人判8年半定讞
台中1名街頭藝人竟在臉書上冒充女性,鎖定追星少女粉絲,竟以「帶妳跟BTS見面」等語取騙裸照。(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中1名街頭藝人同時也是知名薩克斯風樂手顧姓男子,專門鎖定韓團BTS的追星少女,假冒女性以臉書聯繫,誆稱可幫忙獲取演唱會門票等方式,6年間誘騙48名少女拍攝裸照,一審重判18年,二審法官認為顧男主動交出其中47人的裸照資料,符合「自首」,並與11受害者達成和解,改判8年6月,顧男不服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顧男從2012年開始,在臉書上假冒「余庭庭」等女性身分,加入南韓偶像團體Super Junior或BTS的臉書粉絲團,藉以與喜歡韓星的少女互動,待雙方熟識後,稱若能按照自己指示參加完闖關可取得特別福利,「可以帶妳去看Super Junior演唱會」、「可以到後台跟BTS見面」等語,誘騙渴望追星的少女上鉤。
有少女信以為真,接著顧男又詢問是否願意為韓團偶像犧牲,進而要求自拍胸部、甚至裸照等傳給他,前後共有48名少女受騙,其中1名被害者被要求「跳裸舞」,否則將公開其裸照,少女們害怕被曝光下,乖乖地按照顧男指示,任他予取予求。
檢警獲報後搜索顧男住處,查扣內有上百名女性裸照的隨身碟內,從中清查出48名被害者身分。顧男出庭時雖否認犯行、辯稱照片是在網路下載,但法官不採信,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他18年。
案經上訴二審,顧男辯稱是因他年少時曾經遭性侵,才會做出不當行為,法官依據醫院鑑定結果,估顧男自青少年時期起,即持續有強烈性興奮之幻想、衝動與行為,不排除患有「窺淫癖」的傾向;且除了第1位報案的被害人外,其餘被害者的照片都是顧男主動交出,應符合「自首」減刑條件,改判他8年6月刑期。
顧男上訴到最高法院,遭法官駁回,法官認為,在二審時,考量顧男和11名少女達成和解,犯後態度良好,已給予減刑,且判決也無任何問題,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8年6月,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