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千家農地工廠未申請納管 經濟部:4月盤點執行斷水斷電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郭坤明今日下午召開「農地未登記工廠輔導管理邁向新里程碑」記者會。(圖/周志龍攝影)
農地工廠已於3月21日納管期限截止,外界關注地方政府執行查處,經濟部今(31)日指出,全國納管申請數量從過去每週約4、5百件,截止日創下4千多收件高峰。經濟部初估有2000家未申請,4月起將盤點核對未登記工廠名單,經勘查確認若屬違章工廠,即依工輔法第30條裁處勒令停工,不從者依第35條執行斷水斷電。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郭坤明指出,全國納管申請數量從過去每週約4、5百件,近期已倍數成長為約1、2千多件,最後一天截止日創下4千多收件高峰。
郭坤明表示,現今工輔法及相關子法皆已完備,各地方政府執行未登記工廠輔導相關作業都有法源依據,每年也都有穩定經費來源,已經收取納管輔導金及營運管理金高達24億元。最多的縣市依序為台中市6億元、彰化縣5.5億元、高雄市2.8億。
根據統計,全台約有4.5萬家未登記工廠,目前已有3.3萬家申請納管、7392家取得特登、47家已合法。郭坤明說,依照工輔法,申請納管後的工廠必須在明年3月19日前提改善計畫、119年3月19日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再進一步申請地目變更。
經濟部指出,自109年建立斷水斷電標準作業程序,交付地方政府執行,目前已處分167家勒令停工,停止供電供水或拆除210家;目前初估有2000家未申請,4月起盤點核對未於3月19日期限內申請納管的未登記工廠名單,將請各地方政府發函進入違反工輔法處分程序查處。
經濟部重申,針對農地違規使用需依違規樣態分類查處,地方政府工業單位執行勘查確認後,若屬違章工廠,即依工輔法第30條裁處勒令停工,不從者依第35條執行斷水斷電;若非屬工廠之違章建築,則平行通報內政部依土地、建管法執行斷水斷電及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