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9個月孕婦「牙痛一個禮拜」…母子突雙雙死亡 死因曝光尪痛哭
牙痛一個禮拜,孕婦搶救無效。(示意圖/PIXABAY)
大陸廣西省南寧市一名懷孕9個多月的雷姓女子,日前因牙齒發炎疼痛,先後去了5間醫院就診,未料病情突然惡化,經搶救後死亡,孩子出生沒多久也沒了氣息。經鑑定,雷女是因為牙疾感染導致膿毒症死亡。他的丈夫為了討公道,將5間醫院告上法院。一審法官判雷女應自行承擔60%責任,案經上訴,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維持原判。
根據陸媒《南國早報》報導,李姓丈夫表示,2017年4月5日帶著懷孕9個多月的妻子到南寧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並待產,入院前,因為妻子已被牙痛困擾一周,已去過4間醫院就診,但都沒有治療好;經醫院診斷,妻子是雙側下頜下間隙感染,右下智齒阻生、冠周炎,膿毒血症等病狀。
李姓丈夫透露,事發當晚,看到妻子兩邊臉出現浮腫,便詢問是否可以先生小孩,再治療口腔疾病,結果醫生卻說「不是想生就生的」,未料妻子晚間病情突然惡化,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孩子雖在醫生幫助下產出,但只有微弱心跳,搶救後也宣告不治。
李姓丈夫痛哭,不明白一個小小的牙齒疾病,為何會出現大人和小孩雙雙死亡的嚴重後果;他強調,妻子出現牙痛這個症狀後,第一時間就去看診,並未拖延救治,因此把5間醫院全告上法院。
一審法官認為,雷女的自身疾病是導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她對牙疾危害後果重視不夠,縱然醫療機構有不足之處,也難以顛倒因果關係的主次之分,因此應自行承擔60%責任。
至於南寧第二婦幼保健院未能針對牙疾制訂全面系統的抗感染治療方案,對死亡後果雖是間接的次要原因之一,但原因力較大,應承擔25%的責任,賠償1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5.6萬元);至於廣西醫科大學附屬口腔醫院,其過錯主要在於疏於告知預後風險及建議診療方案,故原因力較小,應承擔15%的責任,賠償11.4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1.3萬元),其他3間則不用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李姓丈夫不服判決結果,他主張,妻子積極就醫,配合醫院治療,是醫護人員未盡到責任,才導致悲劇發生。案經上訴,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此,李姓丈夫表示,將再向高院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