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槓上徐旭東! 公司法權威方嘉麟逆襲遠傳亞太合併案 力保小股東權益
遠傳總經理井琪、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於今年2月25日,共同宣布二家公司合併後,已有小股東組成亞太電信自救會表示抗議,並向投保中心、證交所、金管會等陳情。(圖/CTWANT資料照)
遠傳電信(4904)甫於2月宣布合併亞太電信(3682)大案,小股東即組成亞太電信自救會抗議亞太董事會低賣公司,就連曾參與《公司法》修法權威教授的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方嘉麟也站出來幫夫婿發聲,正委託名律師黃帥升發函予亞太提出五大問,要求4月中股臨會前揭露合併案重要資訊。
遠傳總經理井琪當時宣布將發行3.57億新股(以該日股價換算約247億元)合併亞太,預定6月底與亞太大股東鴻海(2317)換股,合併基準日為9月30日。
亞太電信自救會也已向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投資人保護中心等單位陳情,質疑亞太電信董事會2月25日公告合併案全數以股份為對價,換股比例為以每0.0934406股遠傳電信記名式普通股換取1股亞太電信記名式普通股。
以當日二家公司股價計算,亞太電信自救會成員認為有「不合理的折價併購」,幅度約達逾18.7%。亞太電信股價2月25日收盤為7.97元,宣布合併案後下跌至4月8日收盤價為6.74元。
CTWANT調查,公司法權威政大法律系方嘉麟教授的夫婿葉先生為亞太電信小股東,4月8日也已委託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發律師函給亞太電信,要求亞太電信應於4月15日(下週五)股東臨時會討論亞太電信與遠傳電信合併案前,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與該合併案有關之重要資訊。
亞太葉姓小股東質疑,亞太電信於今年2月25日公告董事會通過合併案,公告並記載「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然事後大股東即臺鐵卻表示其所派擔任亞太電信董事之二名代表人並未贊成該合併案,則亞太電信上開公告是否有不實?董事未贊成之理由是什麼?
此外,此次換股比例為罕見的折價併購,依2月25日亞太電信董事會通過該合併案之股價換算,相當於以每股新臺幣6.475元收購亞太電信股份,但去年9月遠傳電信才剛以每股10元取得亞太電信私募股份,為何不到半年價格就驟降?
亞太電信葉姓小股東並發現,雖然亞太電信有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但意見書採用之可類比交易竟是台灣之星被台灣大併購案,亞太電信身為上市公司,怎麼會拿自己與非上市櫃之台灣之星相比?亞太電信董事會就該不合理之換股比例為何予以同意?等。
亞太電信小股東葉先生透過律師表示,此等資訊皆屬與該合併案相關之重要資訊,依大法官釋字第770號解釋,公司應於相當時日前使股東及時獲取與合併案相關之資訊,否則恐有召集程序之違法,因此呼籲公司儘快於下週五股東會召開前將資訊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避免後續股東會決議瑕疵問題產生,並保障小股東權益。
亞太電信大股東台鐵持股6.06%,握有2席董事,也是亞太電信第三大股東,100張以下的小股東高達12萬4,988人,持股比例21.58%。依自救會估算,若以亞太電信年平均股價8元扣除併購價6.475元計算,再乘上21.58%股數,小股東總計損失高達14.21億元,台鐵也將損失4億元。
亞太與遠傳電信先前則對自救會訴求,回應說「尊重」。
亞太電信說,本合併案換股比例,是經雙方檢視2021年第3和第4季財務報告,同時參酌公司營業狀況、股票市價及近期同業類似交易,與其他可能影響合併對價之因素,並依所委任獨立專家就合併對價所出具之合理性意見書為基礎,協議訂定出合理之換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