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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波神」曾子芸指前男友偷鑽戒 最高法院批亂PO個資這樣判
最高法院認定曾子芸洩漏前男友個資,判刑3月確定。(圖/本刊資料照)。
代言遊戲被稱為「工地波神」的曾子芸與簡姓男友分手後,在IG稱「查出偷我鑽石的人,居然還有家暴、妨害自由的案底」文字誣指簡男偷竊,遭簡男提告追究刑事和民事責任。刑事責任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曾女觸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民事求償部分,今年初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曾女在IG張貼的文字,故意不法侵害曾男隱私權、名譽權,判曾女須賠償22萬元。
判決指出,曾與簡曾為男女朋友,曾女懷疑簡男竊她鑽戒而心生不滿,2019年10月30日凌晨1點曾女用她的IG帳號,發布限時動態,暗指簡男偷竊,還刊登依序為簡住處附近餐廳招牌、簡住處公寓、該公寓門牌號碼、大門,再用簡在某夜店的影片及照片作為背景。
曾女貼文標記「各位如果在夜店看到這個人要提防小心收好自己的財物專門找有錢姊姊下手」等文字,最後刊登「大家一起抓壞人」等文字,指摘並傳述簡是專門在夜店竊取有錢女性財物之壞人,簡男得知後提告。
高等法院認為曾女與簡男有糾紛,應該理性解決紛爭,反而在瀏覽者眾多的IG帳號上,張貼簡男個人資料,侵害簡居住隱私、並貶損簡的名譽及社會評價,曾女否認犯行且未得簡男原諒,因此將曾女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她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