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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拉麵惹議3/停車場違規開拉麵店 建管處限3個月內改善

滿足溫泉拉麵店 妨害秘密罪 滿來拉麵 足湯 偷拍 停車場 監視器 挪用公款 律師費 主委 打官司 公共危險罪
住戶Y小姐表示,大廈建物謄本上主要用途寫停車場,但滿足拉麵竟違規營業,加上油煙味影響樓上住戶,盼建管處好好管一管。(圖/周志龍攝、CTWANT合成)

住戶Y小姐表示,大廈建物謄本上主要用途寫停車場,但滿足拉麵竟違規營業,加上油煙味影響樓上住戶,盼建管處好好管一管。(圖/周志龍攝、CTWANT合成)

北投「滿足溫泉拉麵店」去年11月盛大開幕,人氣居高不下,陳姓老闆與侯姓老闆娘是該幢大廈管委會的主委及副主委,但反被住戶爆料,涉嫌挪用公款去支付私人官司的訴訟費,還有住戶發現,他們開拉麵店的地點主要用途是停車場,卻被拿來開店,建管處7日上午曾前往稽查,並要求店家限期改善。

住在該大廈的Y小姐拿出建物平面圖,指出拉麵店的範圍與車道重疊,甚至占據車道一大部分。Y小姐說農地就是農地、建地就是建地,會分不清楚嗎,停車場怎能用於店面大賺黑心財,不僅有公共安全疑慮,我們每次經過都有油煙味,希望主管機關能明察。

北市府都發局建管處表示滿足溫泉拉麵未經核准擅自變更原使用執照核准圖說停車空間配置、增設分戶牆及違規經營餐館業使用,被住戶掛布條抗議。(圖/讀者提供)
北市府都發局建管處表示滿足溫泉拉麵未經核准擅自變更原使用執照核准圖說停車空間配置、增設分戶牆及違規經營餐館業使用,被住戶掛布條抗議。(圖/讀者提供)

北市府建管處也回函表示,北投中山路1-6號、1-8號未經核准擅自變更原使用執照核准圖說停車空間配置、增設分戶牆及違規經營餐館業使用等情事,已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3個月內依原使用執照核准圖說恢復原狀或補辦手續,若屆時未改善,依建築法最高開罰30萬元。

據悉,滿足溫泉拉麵店的原址是被「滿來拉麵店」的老闆小A(化名)承租,但因為遭逢疫情加上租金問題,因此小A才在去年退租,沒想到事隔幾個月後,他卻看到房東(陳、侯夫婦)在原地開了一間和滿來拉麵店「風格類似、名稱僅一字之差、餐點雷同,連動線規劃都相像」的「滿足拉麵店」。

小A向本刊表示,最初滿來拉麵店是開在北投溫泉路,創立於1999年,也有註冊商標,不過10年前他把店面搬到新北投捷運站旁,將溫泉路的店面頂讓給前員工,但對方想用滿來的名稱登記商號,他寄律師函給對方要求更名,事件才得以落幕,沒想到在新北投開店後,即使已退租卻又遇到疑似被房東裝設監視器偷拍,實在是多災多難。

小A感嘆,搬來新北投捷運站10年多,已被在地人、遊客皆視為必吃平價美食,4種湯頭任選外,還有招牌白湯什錦拉麵多達7種配料,只要一到吃飯時間門口便大排長龍,偏偏疫情亂流及租金緣故,不得已熄燈休息,如今欲重新出發另闢新戰場,前房東卻涉嫌裝監視器偷拍,這些新仇舊恨恐怕得在法庭上才能釐清。

對此,滿足拉麵店侯姓老闆娘即該大廈管委會副主委表示,大樓30年前即架設監視器在防空避難室,並非現在管委會裝設的,那個停車場雖是私人產權,但阻礙大廈逃生口,因租客屢勸不聽才會裝設監視器監控,並提告公共危險罪,捍衛大廈權益。

去年11月房東自行開設滿足溫泉拉麵店,但外界不知道與滿來拉麵店是不同老闆,當時滿來拉麵店生意超好,一到吃飯時間門口就大排長龍。(圖/翻攝panda paradise痞客邦)
去年11月房東自行開設滿足溫泉拉麵店,但外界不知道與滿來拉麵店是不同老闆,當時滿來拉麵店生意超好,一到吃飯時間門口就大排長龍。(圖/翻攝panda paradise痞客邦)

對於被控挪用公款打官司一事,侯女解釋,兩個案件的律師費各為8萬元,這費用是由管委會7名成員召開會議審核通過,會議全程紀錄也有張貼公告告知住戶,並無違反大廈規約的支出權限。至於住戶申請調閱管委會開會紀錄、會計憑證等,「我們都非常歡迎且陪同調閱,但她要求每一份資料都要影印帶走,我認為不太合適,會有外流風險,所以才無法答應」。

侯女表示,「滿足溫泉拉麵店確實被建管處認定違規營業,目前我們正在跟隔壁停車場的房東商議請建築師變更設計,想辦法符合建築法規。」

本刊事後於2023年4月14日收到滿足拉麵店來函表示,有關侯姓老闆娘及陳姓老闆被指涉的「挪用公款」以及「偷裝監視器偷拍」而涉及妨害秘密及侵占罪等責任,已經士林地檢署作成不起訴處分(案號:111年度偵字第5751號、111偵10758號),並經台灣高等檢察署駁回其等再議之聲請,足認相關影射皆屬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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