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獨家」專訪謝志偉蕭美琴 拿全民錢搞置入?僑委會坦承標案原為強調僑胞貢獻而非官員
華視「獨家」採訪謝志偉、蕭美琴究竟誰出錢?華視說是自己出錢,但僑委會卻向藍委林奕華證實,全數由僑委會預算買單,引發議論(圖/報系資料照、翻攝自國會頻道)
華視近日出現多次重大失誤,董事長陳郁秀、代理總經理陳雅琳雙雙請辭,今天召開臨時董事會,由董事鄭自隆擔任董事長,但引發華視此次人事「大地震」眾多失誤中的「新聞置入」爭議事件真相,迄今卻仍像羅生門,餘波蕩漾。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周一在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華視前代理總經理陳雅琳時,曾詢問陳雅琳出國專訪「駐美代表蕭美琴」與「駐德代表謝志偉」,是否使用僑委會1200萬元標案的預算?但陳雅琳當時回應,華視有自己編預算。
但是,僑委會副委員長呂元榮今天在立院坦言,華視專訪兩位駐外官員,都是僑務委員會「全球僑愛、心繫台灣」1200萬元標案的一部份,而且華視當初提出的建議書,就指明要採訪這兩位官員,但原標案重點是委託電視台製作「僑胞對台灣貢獻內容」,而非集中在採訪兩位駐外使節。
林奕華日前質疑,華視明明拿著僑委會1200萬標案預算,專訪謝志偉與蕭美琴後,還在新聞上打上「獨家」,未註明是廣告,拿政府標案的錢做事卻打上「新聞獨家」,有置入性行銷及違反《廣電法》《公共電視法》的法律疑慮。
林奕華說,外界對於政府置入性新聞行銷有許多爭議,華視身為公廣集團的一員,更應謹慎小心、起示範性作用。不過,當時NCC主委陳耀祥回應「這沒什麼問題」,陳雅琳答詢時也說,那不是業配也不是置入,僅公廣董事長陳郁秀坦言,這方面確實是應檢討。
林奕華今天再度在立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此事,詢問僑委會,華視到歐美專訪駐外代表,究竟是不是政府標案的一部份?呂元榮答詢時則表示,確實全部都是標案的一部份,而且,華視當初提出的服務建議書就表明要訪問謝志偉跟蕭美琴。
呂元榮還說,僑委會該標案內容,是委託華視製作「僑胞對台灣貢獻內容」,至於訪問駐外使節的部分,僑委會是希望華視針對僑胞在國外的貢獻採訪官員說法當成引言,「而並非採訪官員」,華視的採訪內容與標案是兩碼事,至於標案內容與製播的節目如有出入,是否會無法通過審計單位的預算結案審查,僑委會還會進一步瞭解。
林奕華則批評公廣集團根本在帶頭違法,違反《廣電法》跟《公共電視法》,明明是標案一部份,卻在新聞時段做成「獨家」,華視周一還說是用華視的錢,結果現在證實就是在用這標案的錢。這等於拿僑委會拿錢請人做訪問自家官員的獨家,華視如果想要訪問大使,不能用自己的預算去訪問嗎,為何要用僑委會的預算,還刻意打上獨家呢?這種心態絕不會讓台灣及公廣進步,只會讓媒體環境更墮落,絕不應該是公廣集團該做的事。
林奕華強調,華視當初在標到該政府標案時,勢必會提計畫書說明如何使用預算,其中應該也會包含餐旅費開銷等,由於外傳採訪人員都坐商務艙,華視若最後自己認帳,要自己吞下這些餐旅費等,那就要從1200萬中扣掉這些預算,不能表面說要自己出錢,最後還是1200萬全拿,那還不是一樣由僑委會出錢,這案子後續預算如何結清,她還會持續追蹤,僑委會不要被當「盤子」了,還不敢叫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