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罰單寫成「聞紅嬁」 民眾嫌員警字太醜不爽繳
員警開罰單「聞紅嬁、自行」,民眾猜半天,前台中市議員張芬郁猜出應是「闖紅燈、直行」。(盧金足攝)
台中市大里區一名黃姓民眾接獲罰單,違規事實寫著「聞紅嬁、自行」,她看了半天一頭霧水,向前市議員張芬郁投訴,仔細看、慢慢猜,應該是「闖紅燈、直行」,張芬郁建議為員警配發隨身藍芽印表機,不要再出現手寫如鬼畫符的罰單。警察局表示,去年10月起採紙本與電子舉發並行,向員警宣導製單時,字跡工整,避免字跡潦草難以辨認,引發爭議。
一名黃姓民眾日前接獲一張違規事實寫著疑似看來像「聞紅嬁、自行」的紅單,她端詳老半天,看不懂,請恰巧掃街拜票經過的張芬郁幫其看仔細,了解是否有效、能否提出申訴。
張芬郁說,員警舉發交通違規開立罰單,常因字跡太潦草、引發罰單是否有效的爭議,她看了這張罰單,員警的字跡的確非常潦草,要仔細看、慢慢猜才懂,違規事實應該是「闖紅燈 直行」,但因引用的法條沒有錯誤,研判申訴成功的機率不高。
張芬郁呼籲,市府應本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原則,幫員警裝備齊全,勿再讓員警寫出霧煞煞的罰單惹民怨。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使用電子舉發能有效提升員警執勤效率,減少手寫舉發單錯誤比例,提升執法品質,現已採用警政署研發電子舉發製單系統,於2020年及2021年已購置攜帶式印表機249台,2021年10月起採紙本舉發與電子舉發並行,進行交通違規舉發。
警察局今年將採購攜帶式印表機250台,目前已函報警政署採購,屆時將依各單位交通違規舉發案件量及M-POLICE載具數量,配發各分局外勤單位使用,以節省員警製單及入案建檔時間,邁向舉發交通違規全面電子化的目標。
警察局強調,攜帶式印表機搭配M-Police行動載具執行交通違規舉發,平均製單時間最快只需1分鐘,比傳統人工手寫製單約5分鐘,效率大幅提升,並可消除因手寫字跡潦草造成民眾詬病的疑慮。
針對紙本舉發字體潦草部分,警察局持續向員警宣導製單時,字跡應保持工整,避免因字跡潦草而致難以辨認,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