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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監理站首批5名酒駕累犯曝光 公布姓名照片激發羞恥心以防再犯
新竹監理所網站公布苗栗縣籍酒駕再犯人員資料。(圖/翻攝自新竹監理所網站)
因應新修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酒(毒)駕累犯或拒測行為,監理機關得予公布姓名及照片,以有效遏阻酒駕再犯事件,危及民眾用路安全,新竹監理所苗栗監理站首批公布的苗栗縣籍酒駕累犯共有5人,都是在今年4月間犯案,苗栗監理站期望能確實降低酒駕情事。
為了有效遏阻酒駕再犯事件,立法院特別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10年內第2次以上酒(毒)後駕車或是拒測行為,得公布當事人姓名照片等資料,以作為懲罰,期望能藉此羞辱式的處罰方式,來激發當事人的羞恥心,以期降低酒駕或毒駕再犯情事。
這項條例經公告後於今年3月31日起實施,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依據新規定中10年內第2次以上酒(毒)後駕車或拒測行為,自108年7月1日起有酒(毒)後駕車或拒測行為,又在111年3月31日以後酒(毒)後駕車或拒測違規累犯,將依新法規定於新竹監理所網頁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從3月31日至4月28日止,籍屬苗栗縣的再犯當事人共有5人,都是男性,犯案時間都是在4月間,分別在苗栗縣苗栗市、頭份市、後龍鎮及三義鄉等5處地點遭警方攔檢查獲後移送監理站裁決確定。
苗栗監理站表示,關心酒駕再犯案件民眾可至新竹區監理所網站首頁的「監理業務」,點選「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依據違規地點選擇處罰機關,即可查詢該地區酒(毒)後駕車或拒測累犯違規人資料,希望藉此讓民眾能有所警惕不要有酒後駕車等違規行為,確保民眾財產及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