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頭破送醫遭色護理師掀衣揉胸 倒楣醫院付45萬和解金!他的下場曝光
1名正妹控訴被砸傷頭送醫,卻遭色護理師掀衣揉胸,法官判男護理師有期徒刑8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1名正妹美美(化名)指控,前年她被工地掉落物擊中頭部被送往台北長庚醫院急救,未料1名男護理師竟藉口要檢查胸悶,將她的衣服掀起用雙手揉捏胸部,美美向醫院申訴和簽下保密協議,醫院賠償45萬元要求她不要說出醫院名稱,但和解後美美仍堅持向男護理師提告。一審男護理師遭判8個月,二審時他才坦承犯行並賠償美美和解,但法官認為男護理師態度惡劣,仍維持一審原判,並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男護理師於109年9月間在臺北長庚醫院急診部,依照醫生指示,替額頭受傷前來就醫的美美處理傷口,且替她打破傷風針,由於陪同者先去批價,僅剩美美獨自1人,護理師此時竟佯稱要替美美進行身體評估,要她一起進入一旁的急救診療室。
美美不疑有他,未料進入診療室後,男護理師竟掀起美美上衣,雙手伸入胸罩內抓捏胸部,事後美美離院返家後越想越不對,對方是男護理師,卻在沒女性人員陪同下進行觸診,與常情有異,於是向醫院提出申訴。院方啟動性騷擾調查,並與美美達成45萬元和解,並簽定保密條款,不得透露醫院名稱,不過美美仍堅持對男護理師提出告訴。
審理時男護理師喊冤,並提出多項證據,表示因美美感到頭昏胸悶、衣服上有血漬,才好心帶她進診療室清理、檢查,並表示只從衣領伸進碰觸,並未掀開衣服,自己熱心卻被誣陷云云。
法院傳喚主治醫師出庭,醫師表示美美是由住院醫師看診,其並未親自診治,但男護理師把美美帶到急診室不合乎常情,一般會找女性護理人員協助女病人。
法官認為,男護理師利用替美美進行身體評估、理學檢查之機會進行猥褻,女方到庭作證時之餘悸猶存表情,且護理師犯後未及時表達悔意,若未予以處分,恐無警惕之效,因此維持一審有期徒刑8月。但在審理期間,護理師坦承全部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取得諒解,因此改請求從輕量刑,並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