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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緩繳機制變不繳 勞保局:催繳不成將強制執行
據勞保局統計,2020年緩繳部分勞保及就保有逾2億元逾期未繳納、勞工退休金則有逾1億元未繳納。(圖/本報系資料照)
新冠疫情迄今2年多,為了協助事業單位度過難關,勞保局2020年首次啟動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緩繳,但據勞保局統計,2020年緩繳部分勞保及就保有逾2億元逾期未繳納、勞工退休金則有逾1億元未繳納。勞保局官員表示,已移送法務部要求強制執行,就算事業單位歇業倒閉,仍可要求負責人清償。
為了與民共體時艱,勞保局2020年首次啟動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緩繳,當年共有逾萬個單位及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及就保保險費緩繳金額達56億餘元、勞退緩繳43億餘元。
勞保局保費組組長吳品霏說,事業單位積欠勞保或就保保費,將影響勞工未來領取給付的權益。若勞工領取給付時須提出薪資單明細,並有代扣勞保保費或就保保費證明,才能領取給付,否則應清償積欠勞工應負擔的保險費才能領取。
吳品霏表示,勞保局也會向積欠保費的事業單位加徵滯納金,如果一再催繳不成,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就算事業單位已無財產,只要負責人有逾期繳納的過失,就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且依勞保條例規定,勞保保險費及滯納金優先於普通債權受清償。目前申請緩繳2020年勞保及就保保費、卻逾期未繳納的事業單位,均移送至行政執行署。
另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組長楊佳惠說,若雇主積欠勞工退休金,會先去函要求限期繳納;再不繳會電話催繳、訪視要求繳納等;如果仍未繳納,還會移送行政執行。就算事業單位倒閉、清算、沒有資產,仍可向負責人催收。
楊佳惠也說,由於勞工退休金是到勞工的個人帳戶,因此要實際強制執行財產後,才會把積欠的勞工退休金補發至勞工帳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