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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屋賺錢想逃稅辯「喝酒賭光」 新北分署戳謊他火速繳清117萬
逃稅破功騙喝酒賭光,趙男怕被管收14天內繳清117萬。 (圖/ 翻攝畫面)
趙姓男子欠繳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等費用合計117萬餘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趙男在國稅局查稅後,一次提領306萬元現金,詢問其用途,趙男竟回說:「喝酒、賭博花掉了。」眼見新北分署要向法院聲請管收他,趙男急忙在14天內,刷卡加匯款繳清剩餘欠款117萬餘元,逃過牢獄之災。
現年45歲的趙男目前從事餐點外送員,106年間,他當時擔任房仲業務員,賣掉自己名下的2間永和區房屋,得款941萬餘元,隔年報稅漏報這筆收入,後來被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查獲,追課綜合所得稅約120萬元。
案件移送執行後,新北分署扣押他的銀行存款等債權,受償約1萬5000元,趙男又自行繳納3萬5000元,連同滯納的遣送出國的費用1萬2000餘元,尚欠117萬餘元,拒不繳納。
新北分署詳查發現,趙男2019年被國稅局查稅後,同年11月一次提領306萬元存款,認定趙男有能力還款,上個月(4月)21日通知他到案說明。趙男宣稱這筆錢用來支付妻子生前的醫藥費與看護費,加上他自己「喝酒、賭博」花光光。
但被新北分署識破,因為趙男是在老婆過世2個月後,才提領現金306萬元,趙男拗不回來,擺低姿態請求分期付款、每期可繳1.5萬元到2萬元,新北分署不買單,將他留置準備聲請法院管收。
趙男眼見新北分署來真的,連忙向家人求助,趙男的女友趕來刷卡10萬元解圍,同年4月27日再繳40萬元,餘欠辦理分期繳納,2週後與其胞弟及女友再刷信用卡一次繳清尚欠款項6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