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稅版本延宕近20年 立委要求財政部別再裝睡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張其祿11日邀集專家學者與環保團體共同呼籲,財政部應儘速推出延宕近20年的碳稅版本。(圖/翻攝自張其祿臉書)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張其祿今(11)日邀集專家學者與環保團體共同呼籲,財政部雖已提出《能源稅條例》草案,但2026年歐盟課徵碳關稅,台灣碳費卻延至2024才開徵,專款專用的碳費,額度、用途、效益都有限,恐拖延台灣整體減碳時程,要求財政部別再裝睡,應儘速推出延宕近20年的碳稅版本,並納入《氣候變遷因應法》。
蔡壁如表示,財政部2006年提出碳稅版本後,碳稅早已成為跨黨派高度共識,但執政黨號稱經濟成長創新高,卻不敢對得利的碳排大戶動刀,一拖就是20年過去。蔡壁如指出,歐美各國及亞洲鄰國都用「碳稅、碳交易」,台灣卻「獨步全球」要用「碳費」,減碳效益有限,未來還要多繳錢給其他國家,財政部藉口「避免重覆課徵」,不推出早已有版本的碳稅、能源稅條例,龜速因應全世界淨零碳排,沒有最慢只有更慢,成為一覺不醒的減碳局外人。
張其祿表示,碳稅屬「經濟誘因型」政策工具,透過「排碳多,課徵多」來減少碳排放,當企業和家戶花在減碳費用比碳稅還要便宜時,便有誘因主動減少碳排放量;碳稅也具備經常性、強制性、無償性、財政性和政策性,比起碳費對減碳力道較強,稅收運用也能更彈性,在行政上將原有稅收體制納入碳稅即可,目前也已有29個以上國家已經或計劃實施碳稅。
張其祿指出,新加坡政府「低碳未來減緩計畫」即以碳稅為核心進行社會減碳轉型,並提供企業配套機制,目標成為亞太區的碳服務和碳交易中心,相較之下台灣相關進程明顯落後。考量我國各企業碳風險正與日俱增,政府須立即進行碳稅規劃、先行部署,而非停留在評估及想像階段。
中研院經濟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表示,自2006年以來,財政部及多位立委都提出能源稅、碳稅條例草案,既有研究成果、版本草案已足夠,不需要再花費數年時間去「審慎評估碳稅推動的必要性」,若考量到「碳稅、碳費有重複課徵情況」,建議氣候變遷法僅明定碳稅與碳邊境稅的條文,不能授權主管機關「另定之」,否則曠日費時,也可能違害人民權利。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鄭楚忻指出,環保署若碳費課徵100元,臺灣2050年將會損失9,937億元的產值,碳排放更會增加17%;反之,若碳定價至少300元底價及每年10%調升幅度,不僅能達成減碳目標,更創造每年1%GDP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