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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3歲女童遭餵毒虐死 狠母幫棄屍!上訴求緩刑被打臉駁回

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 妨害幼童發育罪 共同犯遺棄屍體罪
南投1名狠心媽媽任男友將3歲女兒凌虐、餵毒致死,事後還協助埋屍,最高法院今駁回其緩刑上訴。(圖/翻攝畫面)

南投1名狠心媽媽任男友將3歲女兒凌虐、餵毒致死,事後還協助埋屍,最高法院今駁回其緩刑上訴。(圖/翻攝畫面)

南投日前發生起3歲女童遭虐殺棄屍案,媽媽彭女的同居人陳男不但以竹筷刺腿、餵毒將女童虐死,事後,彭女竟幫忙埋屍掩護男友。一審法官判彭女1年10月,她上訴二審請求緩刑,但二審改判1年2月未宣告緩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書指出,檢警調查發現,彭女2019年7月帶女兒離家出走,與陳男一童租屋同居,陳男卻多次凌虐毆打女童,不但用針戳刺大腿,木板毆打等,甚至拿膠帶纏繞女童頭部及眼睛,持鐵尺與鞋拔毆打手腳;期間還至少2次餵食女童安非他命與FM2毒品,導致女童前年6月間窒息而亡。事後,陳男聯繫昔日獄友,與女童媽媽彭母合力把屍體埋在陳男老家果樹下。

南投地院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妨害幼童發育罪》、《共同犯遺棄屍體罪》等,判處陳男無期徒刑;依《共同遺棄屍體罪》將彭女判刑1年10月、蔡男1年2月。

彭女認為原審判刑太重,請求判處緩刑等理由上訴第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彭女參與棄屍,涉案程度較低為由,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刑1年2月;但二審法院認為她未盡照護女童責任,且案發後還援助陳男逃亡,因此不同意緩刑。

彭女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台中高分院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彭女遭判刑1年2月定讞。

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 妨害幼童發育罪 共同犯遺棄屍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