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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不曾探望孩子 33年後「一通電話」讓女兒選擇法院見
一名來自台南的鄭小姐,在成年後接到失聯父親「請求養育」的電話,讓她錯愕無比。(圖/Pexels)
如在成年後,接到失聯已久的親友要求扶養時,你會怎麼做?日前,資深媒體人呂文婉就在節目《新聞挖挖哇!》中分享一則案例,一名來自台南的鄭小姐透露,她在出生6個月時父母離異,由叔叔拉拔長大,不料卻在成年後接到父親「請求養育」的電話,讓她錯愕無比。
呂文婉昨(22)日在節目中提及,這位出生於1988年的鄭小姐,6個月大時父母離異,由叔叔扶養長大。鄭小姐在求學階段就必須念建教學校,藉由半工半讀養活自己。而鄭小姐的父親在她的成長階段則是多次入監,從未探望過女兒。
呂文婉補充,現年33歲的鄭小姐,目前在雲林的一家工廠工作,月薪只有台灣基本工資,加上育有一女,經濟上可說是非常拮据。讓鄭小姐沒想到的是,此時她卻接到父親「請求養育」的電話,頓時讓她十分錯愕。最終她只能無奈訴諸法院,經過法院判定,鄭小姐不必對父親履行扶養義務。
對此呂文婉也說,身為單親媽媽的她也曾擔心,若前夫淪為街友後,打電話給女兒的情況發生,她擔心前夫會以「曾照顧過女兒」為由,與她爭奪扶養權。律師馬在勤則說,法律上的扶養責任分為民事的扶養義務與刑事的遺棄罪,法官會根據個別的情況判定,兩者是不同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