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電鍍廠偷排毒水害死人 包商遺屬獲賠725萬元確定
秋棠電鍍廠偷排氰化物廢水,造成工人陳男死亡,最高法院判秋棠公司等應賠償725萬多元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下水道包商陳峻偉等人到三重區下水道工作時意外昏厥死亡,原本以為是吸入沼氣致死,檢警追查後,發現陳男死因是吸入附近電鍍廠偷排含有氰化物的廢水所致,家屬憤而求償。最高法院判決電鍍廠秋棠企業公司及負責人張長發、其子張皓竣須連帶賠償725萬餘元確定。刑事部分,最高法院去年已判決張皓竣8年徒刑、秋棠企業罰金45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在三重經營電鍍廠的秋棠企業公司,小開張皓竣領有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證照,負責廢水處理與排放工作。張男為了節省公司成本,竟在2015年6月3日,將未經處理的電鍍廢水,透過廠區內的民生污水口管線,排放到三重中正北路巷弄內的一般民生污水下水道。
不料當晚7點多,承包新北市水利局下水道工程的21歲工人陳峻偉和爸爸陳益智等人,進入下水道檢測老舊管線,父子等人進入深6米地下道後,最先進入下水道的陳峻偉,吸入秋棠企業排放廢水所揮發至空氣的氰化物,全身軟癱無力,昏迷跌落前向父親求救:「爸爸我不行了!」;陳父及另名工人搶救時也昏倒受傷。送醫後,陳峻偉仍因呼吸性休克死亡。
檢察官偕同法醫相驗陳峻偉遺體後,發現死因主要是氰化物中毒,追查後認為秋棠企業嫌疑最大,同年7月2日檢方及新北市環保局重回廠區採樣,發現水中仍有劇毒的氰化物及銅、鎳、鉻等重金屬,其中氰化物超標4.34倍、銅超標13.7倍、鉻超標24.6倍,鎳更是超標120倍,均超過環保署公告有害健康物質放流水標準,確認毒水為秋棠企業所排。
陳男父母及妻子、2名小孩訴請2千多萬元償金,一審新北地院判賠1229萬多元,上訴後,高院扣除被害家屬已領犯罪被害人遺屬補償金,判賠725萬8379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