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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沒收農田水利會把水給工業 蘇煥智:蔡政府重蹈納粹覆轍

農田水利 工業 蘇煥智 蔡政府
台灣維新黨召集人蘇煥智說,蔡政府是重蹈1937年納粹希特勒沒收全國水利會的覆轍。(圖/甯其遠攝)

台灣維新黨召集人蘇煥智說,蔡政府是重蹈1937年納粹希特勒沒收全國水利會的覆轍。(圖/甯其遠攝)

前台南縣長、台灣維新黨召集人蘇煥智昨(24)日以訴訟代理人出席憲法法庭,針對農田水利會改制成公務機關及《農田水利法》聲請違憲案,進行言詞辯論。蘇煥智表示,國會全面改選後推動政府組織再造,推動「民營化」、「小政府」運動,但原來為法人化典範的農田水利會,竟然遭《農田水利法》沒收,痛批蔡政府是重蹈1937年納粹希特勒沒收全國水利會的覆轍,擔心未來農業灌溉水被財團拿去做為工業用。

蘇煥智說,德國於十一世紀出現堤防管理合作社,並且於十三世紀時組織擴大並建立自有資金體系,演變成後來的水土協會,但是1937年納粹時期施行帝國農田水利會法,將水土協會收歸國有,取消協會選舉,直到二戰後西德依照民主憲政原則,重新制定水土協會法,重新恢復水土協會地方自治公法人的地位與選舉自治。蘇煥智說,蔡政府制定農田水利法,正重蹈1937年德國納粹時期希特勒的作去,期待憲法法庭能夠撥亂反正。

「水利會就是為了顧農民的肚子,公法人化只是強化保障農民基本生存權,跟德國的公立大學、公共電視、教會等公法人一樣。」蘇煥智強調,水利會為了會員農民共同的農田灌溉經濟行為,因而也如同同業公會一樣可以主張基本權。他質疑,宗教團體、同業公會、律師公會、醫師公會等等在德國也是公法人,難道政府就可以立法解散宗教團體沒收教堂嗎?難道就可以解散同業公會、律師公會等團體、沒收其財產嗎?

農委會主張日據時期公共埤圳時日本政府就已徵收;並指嘉南大圳是官設埤圳,由日本政府興建。蘇煥智駁斥說,農委會的說法完全扭曲歷史,因為公共埤圳並非日本政府出資徵收,是由組合成員負擔經費。農民負擔沈重好不容易才取得溉灌水,如今《農田水利法》沒收農民的水權及財產,又喪失會員權利,不能選舉來監督水權的保障,農業用水將會毫無節制被工業財團移撥使用,而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農民的生計及生存權、工作權將難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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