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郭」民意炸鍋 陳時中改口重言論自由 假新聞案起訴「僅三成」
陳時中昨日才針對「郭案」說假新聞可重罰300萬或關三年,今天改口表示,要符合「假新聞」有前提,台灣是有言論自由的國家,假新聞案起訴比例僅三成。(圖/報系資料照)
針對查辦藝人郭彥均涉嫌散佈假消息,甚至牽扯「資訊戰」,昨日才表示可重罰的防疫指揮官陳時中,今日態度稍有軟化。他指出,台灣是有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對言論自由的保護水準非常高,在被檢舉炒作釋放假消息中,最後被起訴不到三成,但他也說,若刑事局等單位要詢問(郭案),會請衛福部法制單位回報。
藝人郭彥均日前在臉書貼出與醫護朋友的對話,其中一句「看到這麼多孩子就這樣走」引發驚濤駭浪,不儘蘇揆直指「資訊戰」下令徹查,刑事局也說不排除約談郭,防疫指揮官陳時中更一度撂重話、指每個生命的喪失,大家都很惋惜,但利用假消息擴大或炒作不實,散布未查明的假消息,最高可罰300萬元,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國民黨立院黨團今日聲援郭,指「郭文」內提及「看到這麼多孩子走了」,在每個父母眼中,小孩不論年紀多大都是「孩子」,台灣因為這波疫情,這麼多民眾、兒童因染疫不幸離世,郭文中所指明明就是事實,如果要辦郭,不如就把挺郭說真話的藍委一起查辦,藍委隨後也到刑事局「自首」,刑事局原本一度拒絕收下藍委「自首文」,但在藍委堅持下,刑事局最後仍受理。
刑事局稍後也推翻日昨說法,指還未約談郭彥均,並解釋,關於社群網路的疫情不實假訊息,警方都需先函請「衛福部疾管署」進行認定,若疾管署認定郭姓藝人發文涉及散播疫情假訊息,才能依觸犯「特殊傳染性肺炎防制條例」偵辦。
陳時中對於「郭案」的態度也似乎與刑事局同步出現軟化。他說,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對言論自由的保護水準非常高。他還說,假消息案目前僅3成案例最終遭起訴,調查單位對捍衛言論自由不遺餘力。
針對郭彥均是否會違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制條例」,陳時中強調,台灣是有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任何新聞,要被定義為妨害法律,要先符合惡、假、害,也就是對社會形成不良影響。但是對於「郭案」是否涉及惡、假、害,陳時中未進一步詮釋。
陳時中表示,這段時間內,不論被通報、舉發,或是刑事單位調查單位舉發,假新聞整體案例,大致上被起訴者的都不到總檢舉案的三成,換句話說,不論是法院或調查單位,對言論自由保護不餘遺力,對「惡、假、害」尺度非常嚴謹,相關單位就是視情況回報,由調查單位做判斷。
陳時中肯定台灣的言論自由,還說假新聞案僅三成遭起訴,再度引發網友議論,有網友質疑,這樣的說法豈非代表,高達7成的假新聞檢舉案,都是冤、假、錯案,檢舉是否太浮濫,導致被檢舉人動輒面臨可能遭司法調查心生恐懼?也有人期待,指揮中心應多努力聚焦如何降低死亡及重症比例,讓民眾願提出善意建言,讓防疫做得更好,避免再讓類似「郭案」大動作偵辦、浪費社會資源的情況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