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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議員財產申報也要上網 年底選舉即適用
昨日朝野立委因審查《會計法》起衝突,民進黨立委訴求還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等重要法案待處理。(圖/張文玠攝)
立法院昨(30)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須比照正副總統、五院院長、立委、直轄市長等公職人員,上網公告財產申報資料,並公告至其喪失原申報身分後一年,修正條文將於公布日施行,意即今年底地方選舉將可適用。立委洪申翰說,這是改變地方政治非常關鍵的一步,「朝野終於一起努力把這個黑盒子給打開!」
依現行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總統、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政務人員、立委、直轄市長、縣市長等人員的財產申報資料,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則只能在監察院查閱。
昨天三讀通過第6條增列,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的財產申報資料應上網公告,及明定正副總統、五院院長、立委、議員等公職人員,申報資料應上網公告至其喪失原申報身分後一年;正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應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上網公告一年。
洪申翰表示,長期以來,地方議會議員的財產沒有辦法攤在陽光下,一直是大家認為地方的政治不夠透明,甚至會有黑金、黑箱非常重要的原因。了解民代的財產狀況是否正常,這個知情權,其實是很多地方選民可以辨識地方民意代表是否適格的重要關鍵。他指出,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是改變地方政治非常關鍵的一步,同時也是對於台灣的民主政治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