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星二代辣模女友穿「翻玩T」 遭控業配盜版
阿夜(左)和Lea交往7年,小倆口感情好常公開放閃。(圖/翻攝自阿夜 IG)
台法混血辣模鄭又寧(Lea)是已故演員安迪的兒子阿夜的女友,小倆口穩定交往7年,阿夜不時會在社群網站上PO出恩愛照放閃,連帶提高外界對Lea的關注度。不過近日Lea公開為翻玩潮牌MF BY G.C.D.C業配,但她穿上的T-shirt圖樣全是精品名牌LOGO的「致敬款」,被網友質疑業配盜版之嫌。
日前Lea在IG曬出一系列身穿MF BY G.C.D.C二創Hermers、balenciaga、PRADA等品牌Logo的T-Shirt,雖然她PO文表明衣服屬於「翻玩」設計,但仍有網友質疑,並在DCARD上PO文寫下「網美業配盜版精品T」,不解定價一件超過2500新台幣的衣服,「打著翻玩的名號就能跟盜版撇清關係嗎?」引發兩派論戰。
不少網友認為翻玩品牌有實體店面,代表「被認可」,但也有人持反對意見直言:「有設櫃不代表沒侵權。」Lea也親上火線澄清,透露自己是經由朋友而認識該牌,加上她喜歡搞怪、惡趣味的東西才會接下業配,「就我認知翻玩與盜版之間本身就一直存在很多模糊界線,非常主觀,況且這個獨立品牌『mfamsterdam』是有註冊的,也有店面,大家也都搜尋得到。」冤喊標題太言過其實,也喊話要大家理性討論。
據悉,MF BY G.C.D.C於2015年從荷蘭街頭崛起,品牌主理人黃克誠(Eric Huang)以惡搞與嘲諷為核心,對時尚大牌、世界名畫進行二次創作。但「翻玩」若未經過授權,容易讓消費者誤認為精品之虞、有減損精品廠商商譽風險,恐涉及侵害他人註冊商標。此外,品牌Logo圖形屬於美術著作,改作、重製他人著作屬侵害著作權的行為,若遭品牌追究恐得不償失。
其實早在2020年底,法國時尚名牌LV就曾不滿MF BY G.C.D.C商品涉嫌侵害商標權,跨海提告主理人黃克誠、MF旗艦店顏姓負責人,但他們辯稱「本案商品屬於二次創作,我們的商品有清楚傳達跟LV等品牌沒有關係,所以不需要得LV等品牌的同意。」
辯護人也主張MF BYG.C.D.C在潮流圈有一定知名度,「消費者在購買時,是認同該品牌幽默、獨特的街頭精神,與LV、GUCCI等知名品牌所彰顯的奢華品味時尚精神有別,目標客群不同。」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年2月以該牌使用LV相似的註冊商標,有混淆誤認消費者之餘,依違反《商標法》將2人起訴。
對於分享的翻玩T出現爭議,本刊私訊Lea 求證此事,但至截稿前未能取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