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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禁台輸入石斑魚 無預警發禁令恐違犯國際規範

大陸 進口 禁止 石斑魚
(圖/報系資料照)

(圖/報系資料照)

中國大陸海關部門以檢出禁藥及藥物殘留超標為由,自6月13日起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陸委會對此表示,已傷害台灣農漁民權益,影響兩岸農產貿易,陸委會表達遺憾及不滿,並呼籲陸方儘速取消禁令,以兩岸溝通協商讓兩岸農產貿易重回正軌,不要讓技術性問題影響兩岸關係。

陸委會表示,針對陸方於去(110)年12月透過兩岸協議平台通報我方2家養殖場石斑魚檢出禁藥,我方十分重視,經農委會會同地方政府合力擴大涉案養殖場調查,均未檢出禁藥,已自本(111)年1月起三度透過協議平台通報陸方調查結果、水生動物養殖企業名單,及我方強化輸出養殖業者之監管措施。本次陸方再次宣稱檢出禁藥,應提出具體事證,並由雙方進一步釐清及溝通處理,片面無預警發布禁令不符國際規範,也傷害兩岸互動。

陸委會指出,自去年3月起,陸方一而再,再而三的以檢出介殼蟲,或檢出禁藥及藥物殘留超標等檢疫問題為由,禁止台灣鳳梨、釋迦、蓮霧及石斑魚輸入,已傷害我農漁民及相關業者權益,並忽視我方以科學證據、國際相關標準規範,以及雙邊溝通務實解決問題的訴求,已因農產貿易技術性問題,製造兩岸不必要的紛擾,呼籲陸方不要因小失大,讓台灣人民更加厭惡中共當局對台灣的肆意打壓。

陸委會強調,兩岸農產貿易行之有年,符合雙方市場需求,並對兩岸關係作出貢獻。農產品檢疫是專業技術性問題,應該透過雙方既有協議機制務實溝通解決,才能對兩岸交流將發揮正面效果,呼籲陸方針對我方多次提出的說明,儘速回應,勿阻礙兩岸農產貿易,傷害台灣農民權益及兩岸良性發展。

針對台灣石斑魚業者可能受到的不利影響,農委會已備妥相關輔導與產業因應措施,請養殖漁民與相關產業放心,政府一定會確保台灣漁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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